志願役士兵外宿缺錢買菸搶劫女大生 最重五年以下徒刑

羅姓志願士兵外宿機會士林夜市遊玩,沒想到只因爲缺錢買菸就搶劫女大生。(圖/記者柳名耕翻攝)社會中心臺北報導臺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在5日凌晨接獲報案,在士林運動中心的停車場內有民衆遭搶劫,線上警力立即展開圍捕,員警加上3名見義勇爲的民衆最後在基河路士商路口逮獲羅姓職業軍人警方調查,23歲的羅姓志願役士兵趁着營區外宿時到士林夜市遊玩,沒想到身上的錢都用光後沒有錢買菸,就到士林運動中心的停車場觀察目標,最後選了1名落單的女大生,身上的3490元以及手機證件等都遭搶走。女大生遭搶後,隨即大聲呼救,附近有3位民衆聽到呼喊聲立刻追上羅嫌,並邊打電話報警,趕來的警力與民衆最後在基河路、士商路口壓制羅嫌,羅嫌落網後坦承搶劫,但也表示非常後悔。警方訊後依搶奪罪嫌將羅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根據中華民國於民國103年修正後公佈的陸海空刑法,第83條搶奪財物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軍人犯法都移交地檢署偵辦,依刑法搶奪罪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軍人犯法都移交地檢署偵辦,依刑法搶奪罪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