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金門協議 後續十多人等待遣返

陸委會證實,我方本次遣返21名陸籍偷渡犯,屬常態性遣返作業。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中)6日在立法院表示,這是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跟司法互助協議架構下,對於相關刑事案件,包括人犯遣返、資料通報等,能夠正常進行,並非突發狀況。(劉宗龍攝)

1年多來我方首次遣返陸籍偷渡犯回大陸,陸委會6日表示,近幾年兩岸持續依協議相關規定處理遣送作業,包括新店槍擊案嫌犯送返及本次偷渡犯遣返,均屬常態性作業,法務部則說,這是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跟司法互助協議架構下正常進行,並非突發狀況。但負責執行「金門協議」,遣送偷渡犯回大陸的移民署,則擔心曝光「破局」,影響後續十多人等待遣送作業。

移民署指出,兩岸基於共同打擊犯罪、強化人流管理的合作意旨,透過金門協議互輸通緝、偷渡對象,5日便遣送21名非法入境我方的大陸人士。

其中自稱民運人士,曾參與香港反送中的胡海波,去年9月從廈門游泳到金門,強調自己是民運人士,希望尋求政治庇護,但不被民進黨政府接受,胡後來被移到高雄收容所,5日依金門協議送回大陸。

21名遣返者已平安順利返陸,現正接受隔離檢疫中。據瞭解,未來仍有10幾名等待遣返的大陸偷渡客,這些大陸人士都是以偷渡方式來臺,其中有數人是在對岸犯案被通緝而躲到臺灣,也有人以「投奔自由」、「政治庇護」當理由,政府一律先收容再協商遣返。移民署爲執行遣返順利及安全考量,不便對外說明相關細節。

陸委會則證實,此次偷渡犯遣返,其實也是2016年以來行之有年的常態性作業,爲低層次的「事務性」問題,不涉政治等高層次議題,在執行層面上兩岸本就仍有來往,這也是兩岸往來密切下的必然結果。

有關偷渡犯遣返,2020年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仍在同年11月間執行1次金門協議,相關執行過程順利,對兩岸正常有序交流具有正面意義。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在立法院表示,遣返是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跟司法互助協議架構下,對相關刑事案件,包括人犯遣返、資料通報等,能夠正常進行,並非突發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