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一件事”是咋回事

“知識產權一件事”是咋回事

浙江義烏:依託行刑銜接

多跨場景平臺實現知識產權綜合保護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浙江省義烏市作爲世界小商品之都,是全國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和“一帶一路”支點城市,市場經營主體超百萬戶,彙集商品210餘萬種。在義烏,知識產權蓬勃發展,有效註冊商標達18萬餘件,有效專利擁有量達3萬餘件。

但在發展的同時,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頻發、知識產權維權成本高週期長、行刑銜接不暢等現實問題也日益凸顯。“這對我們做好知識產權檢察綜合履職工作、加強知識產權綜合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浙江省義烏市檢察院檢察長陳新表示。該院立足法律監督職能,以數字化改革爲牽引,構建信息共享新模式,上線“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集羣衆一鍵維權、部門協同共治、企業精準服務、類案綜合治理等功能於一體的數字法治綜合應用平臺),探索融合監督新路徑,開啓行刑共治新格局,奮力打造知識產權數字檢察的基層樣本。

匯聚多方合力 打破信息壁壘

“以前沒有‘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獲取數據需要去不同機構查閱,還要進行人工覈對,‘跑斷腿’‘看花眼’是常事。”該院知識產權辦案團隊的檢察官看到多跨場景提示的預警,想到之前辦理知識產權立案監督案件時的工作畫面,不禁感慨萬千。當時,該院在辦理一起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案中,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譚某僅供述了多個供貨量較大的上家名稱,如“誠某燙畫”“常熟某泰”,但相關具體信息不明。

“必須查出造假者。按照譚某供述,上家曾因被查停工了一段時間,那一定會有處罰記錄。”檢察官按照這樣的辦案思路,先在近年來該院辦理的刑事案件中進行檢索,查詢無果後,又將查詢範圍擴大至行政處罰案件。

因數據未實現互通,檢察官只能逐一到行政執法機關上門查詢,對此,義烏市檢察院牽頭多家單位會籤《義烏市知識產權刑事司法合作制度》,促使數據查閱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檢察官在多家行政執法機關協助下,在幾千份行政處罰數據中,發現了“誠某燙畫”等熟悉的字眼。通過對相關行政處罰卷宗裡的信息進行整合,確定了譚某交代的上家所在區域、名稱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等關鍵要素,經與工商登記信息比對,檢察官終於獲取了準確的涉案公司等信息。經譚某指認後,檢察官以王某某等人及相關公司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等罪名開展立案監督,最終2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家公司被判處罰金。

“數據在哪兒,立案監督的線索就在哪兒。”這是該院知識產權辦案團隊的一句“口頭禪”,但數據查閱程序煩瑣、人工比對費時費力,成爲辦案檢察官的一塊“心病”。知識產權綜合保護要繼續向數據互通推進,2021年3月,該院牽頭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關等單位建立執法司法信息共享機制,在線索流轉反饋、行刑雙向銜接、數據庫共建共享等方面形成合作制度,有效打通執法司法數據獲取、卷宗材料調取、案件流程查詢的渠道。

義烏市檢察院檢察官利用多跨場景開展數字化法律監督。

激活數據潛力 探索融合監督

“通過信息共享機制,共獲取近三年涉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等全流程辦理數據1萬餘條,監督數據前端延伸至違法行爲查處、末端拓展至法院執行環節,這爲構建‘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奠定了數據基礎。”該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主任何瀟瀟介紹道,“但如何激活數據潛力,將數據價值轉化成高質效的辦案動能,成爲當時亟待解決的問題。”知識產權案件一般先由行政執法機關調查,如果發現可能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再轉由公安機關受理。該院在前期人工覈查中發現,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的知識產權案件與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的相關案件數據偏差較大。這表明其中部分案件可能在行刑銜接過程中長期“滯留”,甚至涉及偵查活動違法等情況。

如何在“數據池”中高效篩查出這些線索?單純依靠人工難以爲繼,利用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工作勢在必行。自2021年下半年開始,該院嘗試搭建知識產權行刑銜接大數據監督模型,通過抓取特徵詞作爲構罪比對要件進行線索摸排,主要針對刑事檢察案件、行政檢察案件和下行案件開展知識產權行刑銜接類案專項監督,推動實現大數據賦能知識產權法律監督。

該院在刑事檢察監督子模塊設計了“時限審查”功能,用於發現長期“掛案”的線索。經模型對案件重要節點時間進行比對,發現在鄢某、夏某等多個涉嫌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公安機關立案後偵查時限已超過一年,但尚未移送審查起訴或作出相關處理。線索由檢察官覈實後向公安機關發出撤案監督。

上述模塊中還設計了“串聯要素”的功能,通過相似詞段的歸集輔助檢察官找到監督線索。例如,在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中,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的供述語焉不詳,說不出貨物來源、數量等細節,且與送貨單等證據不能印證,檢察官懷疑陳某系“頂包”。爲找到真正的“幕後人”,檢察官依據假冒註冊商標類案件所具備的“家庭式作坊、經營品類穩定”等特點,抓取涉案品類及商標、倉庫地址等特徵信息與數據庫案件進行串案關聯,發現了與本案模式幾乎一致的另一案件,但涉案人並非陳某,而是趙某。巧合的是,趙某曾在公安機關移送的卷宗現場照片中出現過,並能與送貨單簽名等證據印證。經自行補充偵查,犯罪嫌疑人陳某在證據面前承認其系被趙某買通頂罪,趙某隨即也供述了自己假冒註冊商標並在案發後找人頂包的事實。2022年3月,陳某和趙某分別被以包庇罪、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刑罰。

據悉,模型還設計了“行政檢察監督”和“下行案件監督”兩個子模塊,分別用於發現“以罰代刑”和“不刑不罰”案件的監督線索。截至目前,該院在上萬條數據中排查出可能存在的立案監督線索11條、撤案監督線索60條,以罰代刑線索28條、行政非訴執行線索33條和應罰未罰線索23條。

義烏市檢察院檢察官回訪知識產權案件當事人,瞭解整改情況。

搭建多跨場景 構建共治格局

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單純依靠大數據模型還存在一定的滯後性,只有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才能從根本上提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質效,最新的‘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也應運而生。”該院副檢察長吳曉陽介紹道。

“以前我們舉報自己商標被侵權後,沒有合適渠道瞭解辦案進度。現在通過這個場景能瞭解得明明白白,案件辦理的透明度得到顯著提高。”2022年初,某經營戶在該院組織召開的“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座談會上表示。據悉,“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與區域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對接,對外集成羣衆投訴舉報入口、案件查詢申請功能,爲羣衆提供一站式維權服務。

“以往辦理知識產權行刑銜接類案件主要依靠線下紙質移送、反饋辦案進度,效率較低、效果不佳且缺乏統一管理。因此,我們在‘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中嵌入案件協作管理系統,實現案件多跨協同辦理和流程實時監控功能,完成了行刑銜接案件的閉環管理。”該院負責多跨場景運作的檢察官金雋婷介紹道。多跨場景從接收羣衆舉報開始,各部門進行分流處置,在線上實現案件移送、結果反饋,並通過智能分析進行流程監控,提醒辦案人員規範履職。

不僅如此,在多跨場景設計中,還將反向銜接機制進行了優化。“現在通過多跨場景提前溝通協作,從作出不起訴決定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最快能在一個半月內完成。”相關行政執法人員在知識產權案件反向銜接工作推進會上提到。2023年11月13日,該院對丁某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相關事實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次日便向行政執法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對丁某作出行政處罰。

“一個多月後,我們就對丁某作出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爲並罰款7萬餘元的行政處罰。之所以能這麼快,是因爲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前,檢察官就通過多跨場景裡的案件協作管理系統與我們保持密切聯繫,就刑事案件與行政案件所需證據及差異進行了解分析,收集到的關鍵證據材料也一併在線上移送給我們。同樣,如果長時間未作出處罰,系統也會自動通知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預警提示。”相關行政執法人員表示,利用多跨場景有效解決了在行政處罰階段因可能需要重新收集相關證據而導致行政處罰久拖不決甚至“不刑不罰”的問題,反向銜接案件流轉、處理質效明顯提高。

該院還將“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進行智能化升級,化被動操作爲主動提示。2023年2月,多跨場景對剛移送審查起訴的徐某、楊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發出預警。檢察官看到後,通過多跨場景進一步調取相關行政案卷,發現徐某、楊某二人均指認胡某系供貨人且貨值較大。經進一步研判,該院就胡某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公安機關開展立案監督。2023年6月12日,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

此外,“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還搭建了“數字駕駛艙”,從地域、行業等角度多維分析知識產權保護和案件辦理情況,對本土重點品牌保護情況進行綜合研判,以便協同各單位爲企業提供精準的法律服務。“這只是開端,我們通過嵌入可複製、可推廣的多領域應用模型,將‘知識產權一件事’多跨場景推廣至整個行刑銜接領域並迭代升級爲‘行刑銜接閉環管理’數字應用平臺。未來,該平臺將服務於17大類200多個行刑銜接罪名的順暢銜接,將全流程監督的數字檢察工作方式應用至更多領域,爲數字法治提供融合式的法律監督保障。”陳新表示。

據悉,2023年以來,“行刑銜接閉環管理”數字應用平臺已嵌入知識產權、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研發數字監督模型20餘個,構建了案件流轉、法律監督、信息研判、多元共治等4個核心場景,推動25個行政部門和政法單位多跨協同,打造了“行政執法監管+檢察法律監督”新模式,有效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義烏市檢察院檢察官向外國客商普及中國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知識。

(來源:檢察日報·數字檢察專刊 作者:範躍紅 陳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