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少女趴臥超商桌休息 色男偷襲拉扯內褲騷擾

苗栗一名24歲徐姓男子,今年一月在臺中的某超商,見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趴在桌上休息,竟伸手拉她內褲。(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苗栗一名24歲徐姓男子,今年一月在臺中的某超商,見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趴在桌上休息,竟伸手拉她內褲,小美因此驚醒,徐男逃到廁所躲藏,趁隙逃逸,小美報警後遭警方查獲,徐男因其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曾因妨害秘密罪,受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及4個月,雖然未構成累犯,卻依然我行我素。2024年1月11日,徐男在臺中市某便利商店內,看到穿着制服的少女小美趴在桌上休息,心生不軌之念,竟然伸手拉扯小美的內褲,企圖對其進行性騷擾。小美驚醒後,徐男隨即躲入便利商店的廁所,趁機逃跑。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獲徐男的身影。

法院認爲,徐男的行爲不僅對告訴人造成了身心上的傷害,還對其人格發展造成嚴重影響,絕對不容姑息。徐男在事發時爲成年人,清楚知道告訴人是未成年人,其行爲已構成性騷擾。法官在量刑時綜合考量被告的行爲動機、犯罪情節及造成的損害,最終裁定其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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