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暴雨調查報告出爐 市委書記遭警告降級處分
據新華社報導,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降級處分。
據報導,徐立毅被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力,對720特大暴雨災害風險認識不足、警惕性不高、防範組織不力,災害發生後統籌領導和應急處置不當,督導檢查和履職盡責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和不良影響。「徐立毅對鄭州市在災害中暴露出來的相關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2021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歷史罕見特大暴雨,發生嚴重洪澇災害,特別是7月20日鄭州市遭受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災害共造成河南省1478.6萬人受災,因災死亡失蹤398人,其中鄭州市380人、佔全省95.5%;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200.6億元(約新臺幣5247億元),其中鄭州市409億元、佔全省34.1%。
中國國務院調查組認定,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是一場因極端暴雨導致嚴重城市內澇、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災併發,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調查報告稱,鄭州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部門和單位風險意識不強,對這場特大災害認識準備不足、防範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爲,「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亡事件」。
調查組認定,鄭州市及有關區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其他有關負責人和相關部門、單位有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或直接責任。
調查組並認定鄭州地鐵5號線、京廣快速路北隧道淹水死亡事件是「責任事件」,郭家嘴水庫漫壩事件是「違法事件」。
調查組總結了6個的主要教訓:鄭州市一些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缺乏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黨委政府未能有效發揮統一領導作用;貫徹中央關於應急管理體制改革部署不堅決不到位;發展理念存在偏差,城市建設「重面子、輕裡子」;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薄弱,預警與迴應聯動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突出;幹部羣衆應急能力和防災避險自救知識嚴重不足。
報導顯示,鄭州暴雨這起震驚全球的災害事件還有後續大規模究責。據報導,中國國務院調查組已按規定將調查報告和有關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編輯:楊升儒)11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