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兩岸金融鬆綁

政院吳敦義昨天覈定「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新增個別金融業對大陸地區曝險部位上限爲淨值1倍,取消國銀登陸只能選擇母行或第三地子行,以及只能分行、子行、參股三選二的規定,大幅鬆綁登陸限制。

備受金融業者關注的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吳揆昨天在下班前核定,預計今天公文就會送到金管會,行政院表示,金管會在接到文後即可發佈實施。

辦法中,以新增12條之1最受矚目,即增訂個別金融機構對大陸金融風險控管總曝險部位。之前央行曾經主張佔淨值的5成,金管會主張6成,銀行公會則正式行文給金管會,要求以資產總額3成作爲總曝險部位計算基礎

行政院之前在進行政務審查時,央行與金管會即表明,資產總額包括負債,且資產可能灌水,不同意以資產總額作爲計算基礎。因此政務審查會議作成「總曝險部位上限爲淨值1倍」的結論,較央行和金管會的意見更爲放寬。

由於央行和金管會對這項結論都不反對,該案提報給吳敦義和副院長陳沖後,兩人也未提出修改意見,最後仍以「總曝險部位上限爲淨值1倍」覈定。

至於淨值1倍的曝險內容則包括投資、授信、拆借資金、第三地海外分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等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