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祭出八大招搶救低薪 薪資揭露門檻升至5萬元
經發會接續會議針對低薪議題,拍板八項對策。 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30)日主持第二次經發會接續會議,針對低薪議題,拍板八項對策,其中研議將一定薪資門檻(約3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覈;另研議修法,將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5萬元,未來徵才月薪低於5萬元不能寫薪資面議。
卓榮泰昨日在會中聽取國發會報告,會後提出八項對策。在政府作爲方面共三項,第一是自2025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約僱、約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1,449元)。
政院提升薪資八項策略
第二,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31,449元);第三,金管會先前已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爲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
針對薪資透明化則有三項對策。第一,卓榮泰表示,將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自現行4萬元提升至5萬元。現行規定下,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企業有義務告知求職民衆、公開揭示薪資範圍,否則將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未來修法之後將提高至5萬元。
第二,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薪資門檻,即最低工資1.3倍(約3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覈,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
第三,請勞動部與金管會等部會共同研議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在2025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另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100億元以上者,自2028年度起應申報性別薪資差距,讓加薪狀況、性別平權落實程度更公開透明。
而針對中小企業,也祭出兩項策略。首先是請經濟部擴大輔導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包含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而企業成功提升獲利後,應爲員工加薪或分潤,納入後續政府輔導方案申請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高企業幫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第二,將由經濟部研議新增「鼓勵中小企業爲員工加薪信用保證措施」,額外提供3,500萬元保證融資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從低以0.1%計收。卓榮泰說,未來仍會滾動檢討各種情勢變化,持續增加並提出相關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