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調整彈性連假補班原則 113年共4個3天以上連假

行政院調整彈性連假補班原則,同時公佈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總放假日天數115日,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計有4個。

根據新的補班原則,自明年起僅「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彈性調整放假及補班。人事總處也統計,未來5年,除115年無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均調整1次,且均爲除夕前一日。

分別爲開國紀念日爲3天、農曆春節假期7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及端午節3天等。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含彈性調整放假及連假規劃)」,人事總處會後透過新聞稿說明,今年彈性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次數達6次,各界多所討論,贊成及反對意見兼具,經徵詢相關機關及參酌各界所提意見後做出調整。

人事總處表示,考量農曆除夕及春節是民衆最重視的民俗節日,民族掃墓節具有慎終追遠的特殊意涵,又爲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軌,減少對股匯市的影響,並紓解交通運輸量能,因此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爲「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另外,人事總處表示,補行上班原則由現行「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爲「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以落實週休二日意旨。

根據上述調整,人事總處指出,行政院已經覈定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並同例假日)計有4個,分別爲開國紀念日爲3天、農曆春節假期7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及端午節3天等。

人事總處指出,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依上開規定,農曆除夕前一天2月8日適逢星期四,因此調整爲放假日,將於2月17日補行上班;而農曆除夕及春節爲2月9日至2月12日,因含2日例假日,因此將於2月13日至14日補假;另外,明年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無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