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國發所學位遭摘 臺大撤銷公告已發至全臺大學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左)和桃園市長鄭文燦(右)曾被評選爲執政表現「五顆星」的縣市長,如今卻全栽在論文「抄襲門」。記者潘俊宏/攝影

桃園市長鄭文燦、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臺大國發所學位日前均因論文抄襲遭撤銷,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7條,若論文、作品等有造假或抄襲等舞弊情形,撤銷學位後將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據瞭解,鄭文燦國發所學位撤銷一案已由臺大通發給全臺各校,案號爲1110090483。

鄭文燦、林智堅臺大國發所學位日前均因論文抄襲遭撤銷,教育部已配合監察院調查,日前發文臺大,要求臺大需查處、課責指導教授,並將結果提報教育部。是否會給予懲處等,將待臺大釐清後依規定衡處。

日前臺大已撤銷鄭文燦國發所碩士學位,並於國家圖書館資料庫下架,然而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7條,學校因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或當事人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學位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已頒給的學位證書,除了需通知當事人繳還學位證書,也須將撤銷及註銷等狀況通知其他學校或相關機構。

據瞭解,臺大近日已照規定通函國內各大專校院和機構,撤銷鄭文燦碩士學位及註銷社會科學院國家發展研究所畢業證書,臺大案號爲1110090483號。

過去林智堅兩起學倫案以及前立委蔡壁如一案臺大與德明財經科大均比照辦理,並非只針對特定政治人物。通函各校和機構則在於,若有典藏論文者需下架,也提醒學界未來撰文時引用須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