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曾獲頒「一等景星勳章」 政治評論者籲賴應學阿扁1做法

圖爲總統蔡英文(中)頒贈鄭文燦(右)一等景星勳章後,與鄭和他的夫人林俞汝(左)合影。(圖 / 取自中天新聞)

圖爲景星勳章。(圖 / 取自總統府官網)

海基會前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貪遭羈押禁見,消息震撼政壇。曾代表新黨參選臺北市議員的政治評論者林嶽龍提到,前總統蔡英文卸任前,曾頒贈「一等景星勳章」給鄭文燦,現在他涉貪,總統賴清德應比照前總統陳水扁面對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貪污時的模式,收回鄭的勳章。

《勳章條例》指出,景星勳章是我國第五高級的文職人員勳章,次於採玉大勳章、中山勳章、中正勳章、卿雲勳章,公務人員「於國家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制度之設施,着有勳勞者」、「中央或地方官吏在職十年以上,成績昭著者」等勳勞,得獲頒景星勳章;景星勳章依勳績分等:屬於一等者,由總統親授之,其餘各等發交主管院或遞發該管長官授予之。

林嶽龍12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景星勳章等級分爲一到九級,蔡英文卸任前頒贈給鄭文燦的是一級,可說是最高榮譽,「但現在關在看守所的他,配得上這塊勳章嗎?」他指出,過去陳水扁面對陳哲男陷入違法爭議,曾不等司法判決,就直接追回頒給陳哲男的二等景星勳章和二等卿雲勳章。

因此,林嶽龍呼籲賴清德,應馬上追回頒給鄭文燦的勳章,否則對其他同樣獲頒勳章,甚至拿的勳章等級沒有鄭高的人,簡直就是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