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鐵路高架「舊案送審」 宜縣府不編重新評估費
▲鐵路宜蘭線高架案,宜蘭代縣長陳金德希望交通部接受「舊案送審」。(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遊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鐵路高架化案,被交通部退回4次,2018年因中央修正審查作業要點,縣府必須重作評估,但縣府盼能以「舊案送審」,加速審查流程,卻又遭交通部打臉;宜蘭代縣長陳金德認爲,交通部要求審查要點修改不合理,更有失公允,宜縣不會再編3千萬元重作評估,且將持續與交通部溝通。
2008年起,宜蘭推動鐵路高架化,北起頭城南迄冬山,包含既有高架路段全長共28點8公里,總經費約493億元。不過,縣府多次提報可行性評估,均被交通部退回,2018年2月,交通部修正審查要點,要求縣府評估報告應增加平交道路口交通影響規劃等,縣府需依照新要點修正重提。經過評估,若重作第5次可行性評估,經費約需3千萬,時間至少需1年半。
該案因延誤多年,縣府盼向交通部爭取用「舊案送審」,加速審查流程,讓高架化順利進行;但6日交通部長吳宏謀下鄉宜蘭考察,認爲該案審查要照程序走,會請鐵道局協助縣府評估,等於打臉用「舊案送審」的方案。
針對此事,陳金德說,案送了4次,卻被交通部用各種理由退回,2018年交通部修正審查要點,又要各縣市政府如爭取鐵路高架 ,要評估施作地下道、或公路高架化等方案可不可行,這些方案評估不可行後,才能進入鐵路高架送案,過去沒有這樣。
陳金德表示,交通處原本有3千萬要評估鐵路高架化,但宜蘭財政困難,3千萬是一筆大錢,此案已評估多次,怎還會要地方花大錢評估?何況這些評估在交通部要施作鐵路高架工程時也會納入,交通部如果政策上支持,就不需要這些評估。
陳金德表示,宜蘭基於都市縫合與交通等需求,歷年來做很多調查,但交通部又要求配合審查要點修改,是不妥的做法,非常不合理更有失公允,宜蘭不能因爲爲交通部不合理的審查作業花3千萬,況且未來如果又被一句話退回來怎麼辦?會持續跟交通部溝通,希望以「舊案送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