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約拍音樂專輯封面 慘遭迷姦又加碼「後方進入」失身
狼男約女網友拍音樂專輯封面,她慘遭迷姦又加碼「後方進入」失身。(達志影像)
一名徐姓男子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剛滿20歲的正妹女網友,以缺人拍攝音樂專輯封面爲由,邀女方擔任模特兒,未料竟在飲料中加入FM2,趁女方昏迷後性侵,接續又想進行肛交,女網友當下疼痛驚醒報警,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徐男惡性重大,又否認犯行,判有期徒刑10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徐姓男子於民國108年4月間,經由交友軟體「TINDER」認識一名女網友,於109年1月某日,透過LINE通訊軟體與女方聯繫,以急需一名女性到工作室拍攝音樂專輯封面爲由,邀女方到租屋處。
女方抵達後,徐男竟以摻有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FM2)成分之熱巧克力飲品給女方飲用,導致女方飲用後即因藥效發作,意識逐漸模糊、體力不支,躺在牀上睡覺,徐男見狀便脫去女方衣物進行性侵,但徐男卻不滿足,持續想要肛交,造成女方疼痛而驚醒並出聲制止,女方離去後,立刻打電話給男友前往醫院抽血、採尿檢驗,果然驗出含有FM2成分以及徐男DNA,事後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徐男承認雙方有發生關係,但否認有下藥行爲。是女方睡覺時,先將她叫醒且明確徵得她同意後,才與她發生性行爲。其辯護人辯稱:二人是在合意性交過程中,因女方提出掐脖子及肛交等性愛方式,讓男方心生反感無法繼續進行性行爲,且女方在前往徐男住處前,多次主動寄出數張裸露照片給他,顯然不是正常社交該有的行爲,且女方案發後未立即離開租屋處,反而待與被告聊天,等待男友接送,顯然是爲掩飾其感情上出軌之推托之詞。
但女方證稱,「被告拿一杯巧克力牛奶給我,我喝了幾口後覺得有一點點特殊的味道,之後就完全沒有記憶,等我有意識時,發現我全裸跪在牀上,被告是站在我後面,我覺得被告想肛交,我就轉過頭用英文問被告「ARE YOU FUCKING MY ASS?」,被告說「嗯哼」,後續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法院審理後認爲,女方過去就醫紀錄並未服用任何含有FM2藥物成分的藥品,徐男供稱飲用徐所提供含「FM2」巧克力飲品後即陷入昏迷,枉顧被害人的信任,以拍攝音樂專輯照片爲由下藥性侵,造成女方身心陰影,惡性重大且犯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予以重判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