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裹浴巾!淫男起色心喊「想要」遭拒「做這事」罪加一等
正妹裹浴巾!淫男起色心喊「想要」遭拒,「做這事」罪加一等。(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王姓工人2010年10月間,假借協助朋友到正妹家打掃、清潔時,見正妹剛沐浴完僅裹着浴巾,竟起色心抓住她的肩膀,調戲「想要跟你發生性行爲」,遭拒后王男又惱羞成怒,出言恐嚇要脅正妹保密;法官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又依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2010年10月23日中午12時許,王男協助其友人打掃清潔A女之住處,見A女在房內剛沐浴完畢而裹着浴巾,突然抓住A女肩膀並稱「想要跟你發生性行爲」,經A女表示反對並加以訓斥,王男惱羞成怒下,將A女房門關上並對其稱「你一定要保密,不可以把這件事情講出去,不然我不開房門」等語,妨害A女自由離去之權利,嚇到A女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王男爲滿足一己私慾,藉協助打掃清潔A女住處而得與其接觸之機會,乘A女無防備而不及抗拒之際,對其爲性擾騷行爲,造成A女產生被冒犯之不舒服感受,又對A女實施強制犯行,顯然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及心理之感受,所爲實屬不該。
法官考量王男犯後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參酌其迄今未能與A女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等一切情狀,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3月;又依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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