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 加強非財務資訊揭露

證交所20日發佈「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規範確信機構與人員之資格條件暨出具意見書之品質,俾供確信機構及人員遵循辦理。

證交所指出,此要點適用範圍爲依據「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第4條,凡屬食品工業、最近年度餐飲營收達50%、化學工業及金融保險業之上市公司應編制之永續報告書,需就其產業別永續指標取得會計師意見書,以及辦理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確信者,其會計師、主導查驗員及其所屬機構之相關業務經驗、進修條件暨意見書適用之確信標準等均須符合所列規定。

此外,該要點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確信機構得檢具申請書及所需附件,向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提出申請,經取得認可後,依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自113年起就前述適用範圍出具意見書。

證交所表示,此次管理要點之發佈,除參考國際實務及相關準則公報外,亦考量國內規範所訂定,並配合編制問答集,提供更具體之說明,期能減少企業適用之疑慮。有關永續報告書及溫室氣體相關規範、問答集及確信機構申請書件等資訊,可於公司治理中心\企業永續發展\ESG相關法規(https://cgc.twse.com.tw/relatedRules/listCh)查詢,證交所將持續提供最新資訊供外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