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11月27日取消誠研科技分盤集合競價 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誠研科技(3494)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爲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查該公司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並已於113年11月25日完成減資換髮有價證券作業程序,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證交所已公告自2024年11月27日起,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爲變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