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績效昏頭 桃園4警縱放毒犯栽槍

資料照片

前年前擔任桃園警局平鎮派出所所長吳彥霖及巡佐丁政豪員警李永龍林照雄爲追求查緝績效,違法搜索毒犯後,又將已逮捕的另一名毒犯縱放,高院斥責吳等人敗壞警察風紀,將吳男等人各判刑5年4月到6年3月不等刑度。可上訴。

丁政豪、李永龍、林照雄、陳威(通緝中)等員警在2012年1月18日、19日春安工作期間,於未立案情形下逕自前往非轄內劉姓嫌犯住處違法搜索,查扣安毒。

但因平鎮所前年春安績效墊底,員警欲取得槍枝績效,要求劉男交槍交人,以換取不偵辦毒品案,劉男答應後,員警並將毒品還給劉男。

所長吳彥霖獲知後,也加入共謀,先由劉男委託友人放置槍彈黃男住處,員警待黃男返家時搜索,卻未搜索到槍彈;劉再委託友人將槍枝放置於其同學葉男工廠廁所天花板後,員警違法搜索查扣槍彈,將葉男移送,劉男及女友則獲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