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令 明揚全面停工 薪水照發

圖/本報資料照片

明揚公司火災造成嚴重傷亡,經濟部25日表示,一廠自事故發生後即已停工,二廠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也都從火災後停工,目前沒有復工時程表。另外,勞動部強調,停工期間的工資應由僱主照給,如有要求勞工加班協助處理善後,除了應給予勞工適當休息外,還要依法給予加班費。

經濟部指出,雖然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爲新設園區,消防業務由地方政府管理,但經濟部加工處仍依照法規授權,負責執行相關建管及勞檢業務,因此考量火災爆炸後的職場安全,已要求明揚公司一廠、二廠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必須停工,改善職場環境並經審查合格後纔可復工,目前復工沒有時程表。

經濟部長王美花已指派次長林全能與屏東縣府聯繫,建構聯繫平臺,督促廠商善後與賠償工作,並責成加工處,持續配合檢調單位及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透過火場及相關調查,讓事故成因早日呈現。

在事故發生之後,勞動部表示,明揚公司一旦經主管機關通知停工,或於搶救善後告一段落還無法立即復工,停工期間的工資應由僱主照給;如有要求勞工加班,協助相關搶救善後事宜,除應注意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並應依法給予其加班費。

勞動部強調,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對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的關懷照顧,勞動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協助勞工申請職災保險給付及相關補助,受災勞工朋友的醫療、復健或重建需求,將安排利用高屏區專業機構相關資源,共同守護職災勞工權益,協助重返職場。

另外,勞動部補助地方設置的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也已以「個案管理服務模式」,提供職災勞工家屬的家庭支持等服務,並辦理相關慰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