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失靈 媒介不會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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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暗示想掌公視?文化部:無法干預」這個新聞標題,是過去三個多月來,至少第六起暴露政府失靈,未能有效與傳媒互動,無法阻止民主滑落的新聞。

前面兩起是「明年政府媒體宣傳費編列十五億元、暴漲六十五%」與「八年九十五億、藍委轟拿標案養綠媒」。但知情人士說,在二○二○與二○二一兩年,中央與地方政府用在電視標案的經費,至少是卅億,也就是三、四年前,已經是一年十五億。若再加上投在平面媒介的金額,那就更多。

各級政府是最重要的新聞來源,說話機會很多,但若認定經人傳達,難免不完整,因此自行另在政府網址公告,或者購買傳媒資源告知,並無不可。

然而,目前政府並不光明磊落,經常要民代或記者費神,才能得知部分。若要改進,理當主動,要求從中央至地方各級部門,設計表格,將目前散落不同名目的、實則用於使用傳媒資源的預算,送請民代審查;然後,在這些政府以錢換取的影音圖文見光之日,責成各機關與承接這類預算的大小傳媒,依據有司設計的表格,同樣逐項填寫而公告周知。行政機關若不肯爲之,就是不尊重政府資訊公開法,立法機關理當責成。

第三、四項,是新聞議價法與NCC可能停擺的問題。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推薦的主委人選未能得到提名,反而爭議大的人得到,事有蹊蹺,「傳媒體大亨致電賴清德親信逼退」?真假不論,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行政院再次失靈。新聞議價法若能制定與施行,可以略補新聞界之失,但不會太多,政務委員何不協調數位部、NCC、文化部及財政部等等,另籌財源?明年起,我們跟着國際要求,將企業稅從十二%略增至十五%, 假使再對大型科技平臺,以累進原則,提高若干稅率,並使專款專用,改善新聞界財政,包括對大量流失的地方新聞編採等工作,多做挹注。

第五、六項都與公視有關。Taiwan Plus原在引入蔡英文總統信賴、且有國際傳播專才的人擔綱,但陰錯陽差,先是公視不要,中央社接手一年後,再轉公視至今。它的問題不是有記者說川普是重刑犯,而是未能如海外成例,其內容應該與公視所有頻道有效結合,如此,其預算略可豐富國內閱聽衆的影音內容,如同BBC,其海內外節目也相互流通,美國在二○一三年也修法將美國之音等節目,改爲可合法讓其國內業者使用。

「余天暗示想掌公視?文化部:無法干預」,若屬實,可能是更高行政官員才能決定,也可能是推卸責任。政府讓得到提名的董事互選董事長,表面上是尊重董事,實則相反。合理作法,如同國際通例,行政院必須詳細說明,得到提名的董事長人選,具備哪些具體的條件與成績,值得擔綱這個重要職務,據此尋求立法院的支持,不是不改現制,已有屬意人選,但不肯明說。現在的作法,反而是不尊重合適人選,也失去向民意表述的機會,同時又拉其他董事背書,剛好是逃避擔當的遁詞。這種行政慣性與立法配合或縱容的積習,顯示政府失靈,難以調整媒介市場失靈的胡亂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