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編列近15億大內宣 警跨國打詐遣返經費卻少的可憐

刑事局與美日韓馬等4國警方合作,破獲黑幫以紅酒走私安非他命,刑事局長周幼偉與美方人員檢視查緝成果。(林鬱平攝)

警方跨國合作破獲以紅酒走私毒品案。(林鬱平攝)

明(2025)年中央政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總計編列近15億元、暴漲65%,引發各界爭議,藍委質疑「想用網軍進行大內宣?」相較之下,負責打擊跨國詐欺、毒品等犯罪的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出國辦案的經費卻不增反減,包括遣返海外落網詐團費用,每年僅有438萬元,與大內宣費用相比只有千分之三,簡直不成比例,令基層員警大嘆實在是巧婦難爲無米之炊,批評難道政府認爲跨國合作打擊犯罪較不重要?

近年較少看到刑事局國際科與各國合作,查緝在全球各地流竄的臺灣詐騙機房,昔日空中監獄的景象不再。官警透露,除了受疫情影響,及兩岸共打停擺,大陸公安接獲情資就自己抓人外,最現實的是經費不足,有時連遣返犯的回臺機票錢都是由警方先墊,事後再追討甚至打官司要錢。

檢視刑事局國際科的預算,「赴國外查緝押解人犯、偵辦跨國刑案及執行共同打擊犯罪」,「強化跨國打擊犯罪成效主動出擊派員赴國外洽談跨國合作、追緝外逃通緝犯及偵辦刑案」,「境外查獲詐欺犯罪集團遣返費用」等3項預算,從2022年起遭刪約10%,從486.6萬減少至438萬元,更別說從柬埔寨救豬仔回臺、以移民法遣返國人,根本沒有經費支援。

所以導致警方就算知道詐團遍佈世界各國,也無法經常出國辦案將嫌犯全部一網打盡。且與一些國家合作還有「潛規則」,必須支付當地警方「加班費」,或支援偵查費用,對方纔願意認真偵辦,而抓到臺籍嫌犯,收押1人每天約要1000元臺幣的開銷,也由我方支付,否則對方懶得蒐證隨便辦辦,就迅速把嫌犯遣返回臺,讓日後檢方要追訴時恐缺乏事證鞏固案情。今年6月印尼警方查獲102名詐欺臺嫌,警方若是與印方合作偵辦,這起案件可能就得花掉整年經費的一半以上。

據瞭解,先前柬埔寨之亂時,警方想營救豬仔,當地的合作對象竟直接開口要錢,警方在沒有這些經費下,只能靠聯絡官每月150元美金的零用金或是自行想辦法。

刑事局表示,跨國犯罪活動日益猖獗,手法不斷翻新,國際科作爲打擊跨國犯罪的第一線,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挑戰。但目前的預算規模已無法滿足偵查需求。爲有效打擊跨境犯罪、維護國家安全,並提升我國在國際執法合作中的地位,實在需要增加預算支持,以強化跨境執法能力,拓展國際合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