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男罵妻學歷低「去過機場比妳搭過公車多」 她狠休夫

政治大學畢業的男子屢次嘲笑妻子未就讀大學,還嗆說「我經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還多」,妻子最後提告離婚並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1名政治大學畢業的男子婚後與妻子爭執不斷,妻子指控她屢次嘲笑妻子未就讀大學,且習慣用力甩門表示不滿,還罵三字經髒話,嗆說「我經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還多」,妻子最後提告離婚並求償。法官認定林女不堪同居之虐待,判準離婚並要求男子須賠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確定,男子不服提再審遭駁回。

判決書指出,妻子提起訴訟表示她與丈夫在1973年結婚,對方就日常生活起居及她交友社交之處理方式,常以文字、言語指責、貶抑她,嘲笑她並未就讀大學,且習慣以用力甩門方式表示不滿,丈夫在2016年曾情緒失控,以三字經怒罵她,導致她不顧當時只穿睡衣、拖鞋驚慌逃出家門。

妻子說,她暫居女兒在美國住處時,丈夫又以LINE簡訊責問她稱「唱反調、扯後腿」、「真不要臉,還丟臉丟到女婿面前」,分居期間,陳男不但沒有反思自己的過錯,反將2人多年努力累積共有的財產都認爲是其個人貢獻、佔爲己有,還不斷言語污辱她「我經過的機場比妳搭過的公車還多」。

法官一審及二審都認爲,女子受到逾越一般人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而有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危及婚姻關係之維繫,男子確對妻子做出不堪同居之虐待,判準離婚,且男子須賠償8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男子提再審遭高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