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吵多年的兩家終於握手言和

劉立新 徐衛敏

“我認識到錯了,不應該動手打人,感謝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感謝檢察官多次來村裡爲我們解決困擾多年的宅基地糾紛,我心裡的疙瘩終於解開了。”5月8日,王老伯從河南省通許縣檢察院檢察官手中接過不起訴決定書後動容地說道。

李老伯與王老伯是隔牆鄰居。2023年7月,兩家因宅基地糾紛,李老伯及家人到王老伯家理論,雙方爲此發生爭執,被勸開後,在李老伯離開時,王老伯捶打李老伯腰部致其肋骨骨折,經鑑定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李老伯兒子得知父親被打,來到王老伯家將王老伯兒子打成輕傷二級。因此,王老伯、李老伯兒子均涉嫌故意傷害犯罪。

今年4月,該案被移送至通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後認爲,如果簡單地一訴了之,並不能真正實現案結事了。爲促成雙方和解,檢察官到雙方所在村莊實地走訪,瞭解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經調查得知,兩家宅基地有重疊,雙方均認爲對方佔用自家部分宅基地,兩家近年來爲此小吵小鬧不斷,李老伯還多次破壞王老伯家院牆,致使矛盾愈演愈烈。檢察官決定對兩起案件同時處理一併調解。

該院考慮到雙方矛盾存在多年,調解難度較大,在與公安機關聯合調解的同時,藉助鄉、村調解組織等社會力量協調聯動,共同化解矛盾。同時,檢察官還主動與鄉、村幹部溝通協調,建議重新對兩家宅基地進行劃分。在多方努力下,當事雙方均作出讓步,經雙方認可,兩家宅基地邊界線確定,矛盾得到徹底解決,兩家握手言和。

該案系因鄰里糾紛引發,王老伯已是耄耋之年,具有從寬處罰情節,被害人李老伯亦有一定責任,且雙方已達成刑事和解,經綜合考量,該院決定對王老伯及李老伯兒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今年5月8日,承辦檢察官到雙方所在村進行公開送達,依法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並對二人予以訓誡,同時以案釋法,對現場羣衆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宣傳。

因鄰里糾紛引發的輕傷害案件如處理不當,可能引發更大矛盾。通許縣檢察院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注重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深入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凝聚各方力量,協調聯動,促成當事雙方達成刑事和解,同時通過公開宣告、公開送達、法治宣傳等方式,不斷提高羣衆法治意識,做好輕罪治理“後半篇文章”。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