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鍋爐污染物,這個地區提出排放限值要求

鍋爐排放的煙氣中含有大量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性氣體,對生態環境和生活健康造成極大隱患。爲推動綠色低碳進程,廣東對鍋爐煙氣污染物排放進行限值。

1.新建燃煤鍋爐

燃煤鍋爐:煙囪或煙道的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30㎎/m³、200㎎/m³、200㎎/m³。

燃油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20㎎/m³、100㎎/m³、200㎎/m³。

燃氣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20㎎/m³、50㎎/m³、150㎎/m³。

生物質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排放限值分別是20㎎/m³、35㎎/m³、150㎎/m³、200㎎/m³。

2.在用鍋爐

燃煤鍋爐:煙囪或煙道的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30~50㎎/m³、200~300㎎/m³、200~300㎎/m³。

燃油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30㎎/m³、100~200㎎/m³、200~250㎎/m³。

燃氣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20㎎/m³、50㎎/m³、150~200㎎/m³。

生物質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排放限值分別是20㎎/m³、35~50㎎/m³、150~200㎎/m³、200㎎/m³。

根據林格曼煙氣黑度圖法測試標準,在用鍋爐、新建鍋爐的煙氣黑度要求≤1,位於珠三角地區9個城市執行該限值要求。

3.其他要求

開發密度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大氣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大氣環境污染問題的地區,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分別是10㎎/m³、35㎎/m³、50㎎/m³。

使用型煤、水煤漿、 煤矸石、石油焦、油頁岩等燃料的鍋爐,以木本植物或草本植物爲燃料的鍋爐,需要嚴格按照標準要求進行煙氣排放。對於不達標的排放企業來說,可以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改造治理。目前,氨法脫硫等成熟先進的煙氣治理技術是國內外諸多行業的選擇。

廣東省對煙囪數量和高度有要求,新建燃煤、燃生物質鍋爐只能設一根菸囪,新建鍋爐房的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有建築物時,煙囪高出最高建築物 3m 以上。煙囪燃油、燃氣鍋爐煙囪高度根據鍋爐房裝機總容量不低於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