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心打詐?海峽電信聯手詐騙集團 NCC僅輕罰30萬

NCC。(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去年偵破海峽電信公司與詐騙集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創二類電信業者與詐團共謀首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做出裁處,僅輕罰30萬元,不只提供海峽電信門號的中華電信,則未做懲處,罰款金額更遠低於募資預售紅魔8 Pro電競手機及臺灣之星未落實該第三人身分查覈的罰款均逾百萬,各界譁然。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因未落實用戶資料查覈作業,已要求中華電信收回未使用門號,其二類執照到5月26日就到期,之後沒有向NCC重新登記,所以現在身分是「中華電信的企業客戶」,考量二類電信應有自行的查覈機制,所以沒有開罰中華電信,至於海峽電信的懲處「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有趣的是,伊瑪格科技有限公司於網路募資平臺flyingV募資預售「紅魔8 Pro電競手機」,也在今日遭NCC處罰,伊瑪格及謝姓負責人共裁130萬元,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改正計劃,倘屆期不改正可連續裁處,遭疑罰得比詐騙還重,NCC強調這是「嚴重影響國內電波秩序」。

同樣的,臺灣之星之企業客戶「颶○有限公司」將所申辦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因未依覈准之營運計劃落實該第三人身分查覈,違反電信管理法規定,臺灣之星也遭NCC罰鍰100萬元,並請臺灣之星於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

NCC說明,海峽電信裁處案系因112年6月1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出,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覈對而大量核發門號,建請本會進行相關行政措施。經該會行政訪查發現海峽電信,確實未依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4項「經營者應覈對及登錄其用戶之資料」之規定,爰依電信法第64條第2項規定,予以裁處。

NCC強調,與檢察機關是打詐國家隊之夥伴,該會後續將依據112年6月16日訂定之「電信業者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啓動查察機制,督導電信業者務必遵守並落實KYC機制,以共同維護國人使用電信服務權益並降低詐欺風險。至於罰金遠比另外兩案來得輕,NCC僅迴應:「案情不一樣、適用法條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