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母親!醉毆8歲女兒還逼脫光趕出門 公訴不受理原因曝

南投一名母親酒後不滿8歲女兒沒顧好弟弟,持鐵棍、鐮刀教訓她,畫傷其手部,還不顧初冬深夜要她脫光衣物,並趕出家門,女童隨後被發現通報,檢方依傷害罪將女童母親起訴,但法院審理期間,女童撤回告訴,近日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該名8歲女童去年11月底與胞弟出去玩,弟弟手指遭芒草割傷,女童母親晚上指責女童沒顧好弟弟,拿鐵棍教訓打傷女童頭部,又持鐮刀劃傷女童手指,並稱女童身上衣物都她買的,要女童把衣物全脫掉後,將女童趕出家門。

由於,女童一絲不掛的被趕出家門,無處可去便躲進住家附近的小學,被住在學校宿舍的老師遇見,老師趕緊拿衣服給女童穿,經詢問女童,並檢視其傷勢發現,其右臉頰紅腫、後腦勺明顯腫起、手指也受傷,通報校方後報警,緊急安置女童。

檢警介入偵辦認爲,女童母親手持鐵棍毆打造成女童頭部鈍傷,並以鐮刀割傷女等行爲,已逾越保護、教養未成年人的社會目的,應認其主觀上具有傷害的故意,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因此以家庭暴力的傷害案件,依法將女童母親提起公訴。

但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告訴人得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而在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期間,女童經母親及親友央求下,由其他大人協助具狀撤回告訴,該院法官近日依法判決該件公訴不受理。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南投司法大廈。本報資料照

小孩被教訓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