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親友參加網路平臺吸金 酒商夫妻違反銀行法慘了
羅姓夫妻招攬親友加入大陸的「微雲全球」投資平臺,被控違反銀行法起訴。(翻攝網路畫面/郭良傑高雄傳真)
羅姓夫婦透過網路吸金平臺「微雲全球」,鼓吹投資人民幣1000元,500天后可拿回6000元,年報酬率高達210%,邀集親友一起淘金,結果被調查局查出涉嫌違法吸金,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檢察官偵結指出,羅姓夫婦原經營洋酒生意,爲了壓低進貨價格,透過朋友介紹,加入大陸的網路吸金平臺「微雲全球」,這個平臺以人民幣爲投資單位,投資款換算爲等額「點數」,儲存於「微雲全球」APP系統的 「帳戶餘額」內,「點數」以1:6比例兌換爲「節點資產」,系統每日會自動扣除「節點資產」現存總額的千分之2,轉換爲同額「點數」, 再回存到「帳戶餘額」內。
另外,投資人可選擇將「點數」置於平臺上掛買賣,透過私下買賣,與其他投資人交易變現,亦可向平臺的配合商家,使用「點數」購物,「節點資產」則無法直接交易變現。
檢方指出,以投資新臺幣100萬元計算,換算爲人民幣(以1:5爲例),投資款將轉換成20萬「點數」入「帳戶餘額」內,依平臺規則,將有可兌換120萬「節點資產」存入系統,每日會自動扣除「節點資產」現存總額之千分之2(2400點)轉換成同額「點數」,再回存至「帳戶餘額」內,當日「節點資產」減少2400點,「點數」則增加2400點。
這個平臺號稱,投資人若想獲利,可將所有「點數」轉換成「節點資產」,重複進行「複利滾存」效益;投資人若於投資後將所有「點數」轉換爲「節點資產」,在不執行「複利滾存」計算方式之下,「帳戶餘額」內「點數」約可在投資後第93天回本,換算年報酬約爲210.487%。
檢方偵結指出,羅姓夫婦加入後招攬6名親友加入,替平臺挹助148萬餘元,檢調獲報追查,羅姓夫妻坦承犯行,否認幫平臺攬客,強調是分享賺錢密技,自己也是投資人,也不認識平臺發起人,偵查後認定是違法非法吸金,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起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