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藏公文保命?北檢握「泄密事證」不排除聲押禁見
▲張顯耀25日才主動赴北檢喊冤,28日卻傳出可能被羈押禁見。
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因爲涉及泄密案遭到調職,爲了自清,他25日主動到北檢說明。檢察官連日傳訊陸委會官員,並在28日上午以被告身分秘密偵訊張顯耀,5個小時後,還到他家搜索,傳出搜到部分機密公文,現在檢察官復訊中,還不排除聲請羈押。
28日下午5時許,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在檢調人員陪同下現身北檢大門口前,他面無表情地跟着檢方走,一反日前大聲喊冤的模樣,不論媒體怎麼追問卻不發一語。北檢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下午持法院搜索票,分別至臺北市等7個住所執行搜索,以保全本案相關證據,並隨後再傳喚張姓被告,以及其他3名證人。
在傳喚陸委會經濟法政和企劃處長後,傳出已經掌握不利張的證詞和證據,檢方28日首度出擊,上午9點以泄密罪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經過5小時密訊,檢察官疑張顯耀藏機密公文當保命符,再帶着他回大直住處搜索。經過兩個半小時隨後再將人帶回到北檢進行復訊。
檢方證實,張顯耀由檢察官復訊中,因爲搜索有了新突破。下午確實搜出許多新證據,包含張顯耀斯的機密公文當被一併帶回,這些新證據讓案情走向對張不利,且目前不排除對張顯耀聲請羈押禁見,以進一步釐清案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