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嶽:陸以法律戰 達心理戰效果

針對大陸發佈「依法懲治臺獨分子意見」,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認爲,短期必然會衝擊兩岸交流氛圍。圖爲臺灣原住民族代表15日赴廈門參加第十六屆海峽論壇大會。(中新社)

針對大陸21日發佈《依法懲治臺獨分子意見》,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嶽分析,北京除是要對內交代,表明大陸對臺獨行徑有主導權,更是透過依國內法懲治臺獨的舉措,對外宣示兩岸一中,最終達到對臺威嚇效果。短期必然會衝擊兩岸交流氛圍,但中長期還是要看兩岸如何堆疊更多善意。

張五嶽指出,從法律層級角度看,最高位階是透過大陸人大立法的形式,如《反分裂國家法》;其次則是人大常委會立法的形式。而這次《意見》則是用《反分裂國家法》、《刑法》跟《刑事訴訟法》來作爲主要依據,等於是執法依據。

他解釋,北京之所以採取《意見》形式,主要是因爲「反獨懲戒」在法律上不容易單獨立法,沿用大陸既有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對合宜,且《刑法》第102至113條就已觸及分裂、顛覆國家等行爲。當然該《意見》也增添如「缺席審判」、「終身追究」等一般法律所沒有的規定。

對於該《意見》目的何在?張五嶽認爲,首先大陸想要對內有所交代;透過依法反獨,來表明其對反獨或兩岸關係有主導、主動權,擁有各式手段跟工具,可因應各種「謀獨」行徑;對外則是要宣示「兩岸同屬一中」。張五嶽指出,北京希望彰顯任何涉及國家分裂跟臺獨的行徑,都是大陸內部法律所不允許;這是兩岸內部事務,所以大陸依據「國內法」依法解釋臺獨,甚至審判臺獨。

張五嶽強調,最重要的是可以達到威懾臺灣的目的。只要違反北京所認定的臺獨行徑,大陸就可依法懲獨。這除了涉及到「臺獨分子」個人,也涵括其親友、金主等面向,即便不在大陸或港澳,但只要到了跟中國有引渡協定的國家,都有可能是其法律涵攝範圍,都可依法引渡、追捕。

「大陸這次等同是透過法律戰,來達到輿論戰和心理戰的效果。」張五嶽直言,兩岸的民間互動、人員間交流,短期內多少會受到影響;這是「底線思維」的操作,不向臺獨與外部勢力釋放錯誤訊號,但大陸對臺主軸還是「融合發展」,因此中長期,就看大陸還有無其他「軟的一手」,兩岸雙方能否堆疊更多善意。

對於是否衝擊兩岸交流,上海東亞研究所副所長包承柯則認爲「根本不需要憂慮」,他表示只要不主張臺獨,沒必要擔心,他說,大陸打擊對象是「臺灣當局爲首的臺獨分子」,並不是針對一般民衆,即使民衆講過臺獨想法,也和大陸所要懲罰的目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