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農委會研究案 賴香伶揪疑點

民衆黨桃園市長參選人賴香伶在臉書發文,指有疑點要求張善政說清楚。(摘自臉書)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涉農委會研究案抄襲風波,民衆黨桃園市長參選人賴香伶在臉書發文,指標案契約書明確指稱,標案報告及研究成果,內容不得有抄襲、剽竊。且乙方(宏碁)與計劃主持人(張善政)並應負其他法律與行政責任。

賴香伶說,事涉國家公權力,這幾天請辦公室同仁一起了解該份標案的契約,沒想到這份標案契約有許多匪夷所思的部分跟張善政團隊的說法不符,既然農委會要專責調查,要請張善政,跟農委會就以下幾點,給社會大衆一個交代。

賴香伶提到,該標案契約書中第十條明確指稱,乙方(宏碁)交付標案報告及研究成果,內容不得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營業秘密、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如違反上述規定,乙方(宏碁)與計劃主持人(張善政)除應負責處理甲方因此所生之費用及應負之賠償責任,乙方(宏碁)與計劃主持人(張善政)並應負其他法律與行政責任。

賴香伶提到,這份標案不可以抄襲,而且主持人張善政先生並不能將抄襲問題推給宏碁、或是他本身沒有拿到半毛錢,就可以置身事外,對於可能的侵權行爲若屬實,張善政是必須要負責的,請張善政先生對社會說明,如果抄襲屬實,這些誠信上的瑕疵,希望張善政能邏輯一慣,林智堅怎麼做,張善政就該怎麼做,並賠償國家相關損失。

賴香伶又說,根據該標案採購建議書第13頁,標案驗收的部分,有明文規定,不只要蒐集國內外資料,更應該瞭解資訊後,提出現況報告。如此看來,張善政所主持的這份標案報告,不能僅止於蒐集資料,必須要有了解資訊後,提出現況的報告,所以這份報告當然有要求原創性。

賴香伶提到,要提醒農委會,在檢視報告是否合乎契約時,應該檢視張善政團隊的報告,是不是隻是蒐集資料的拼湊,而無學術價值,做重點的說明,當然如果有問題,當初農委會到底怎麼通過驗收?相關人員是否有責任?竟然能讓5700萬就這樣發出去,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賴香伶最後表示,這不只是國民黨張善政的問題,這樣的一份報告,拿了5700萬,如果有任何問題,時任農委會主委民進黨的蘇嘉全及當時審覈的官員,通通都要出來負責,相信沒有人可以接受,任何人或政黨膽敢如此做賤人民公帑。「如果有我絕對會第一個就出來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