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種菜外配當「車手」貼補家用 賺2千判刑逾1年得不償失

彰化縣陳姓外籍配偶想多賺錢貼補家用,相信在Line結識的「林志豪」聲稱提供金融帳戶供別人匯款,她每次提領可獲2千元酬勞可輕鬆獲利,未料詐騙第一筆就被賴姓被害人提告,陳女賺2千元將面臨1年1月的牢獄之災,得不償失。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外籍配偶種菜苗撫養3名子女,想賺外快增加收入,聽信在Line結識自稱「林志豪」所稱,出借金融帳戶給別人匯款,她每次提領可得2千元酬勞,結果陳女提供田中鎮農會帳號。

去年8月一名賴姓男子看到網路股票投資理財廣告,信以爲真,聯絡自稱「洪思雨理專」的人,依約匯款10萬到陳姓外配的田中鎮農會帳戶,「林志豪」指示陳姓外配提領10萬元,在田中鎮農會外面交付現金給不認識的成年男子,並給2千元報酬,賴男事後發現上當受騙後報警。

承審法官認爲,陳女應知提供個人金融可能爲他人遂行詐欺犯行及處理犯罪所得,致使被害人及警方難以追查並製造金流斷點,竟爲賺取顯違常情的報酬,而不違背其本意,答應從事領款的車手工作,因此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千元,依法沒收或追徵之。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陳姓外配1年1月有期徒刑,可上訴。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