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千人反光電護良田 退休檢察官帶頭衝了

彰化縣芳苑鄉近千鄉民今天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孫英哲攝)

今年3月從士林地檢署退休的檢察官林在培,回到故鄉芳苑鄉建平村要務農,卻遇上光電業者申請農地種電,他誓死反對。(孫英哲攝)

「護良田、反光電!」近來光電業者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申請開發彰化縣芳苑鄉近600甲農民承租的國有地,消息傳開後在芳苑地區炸鍋,今天近千鄉民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要求國有財產局撤銷同意。國有財產局強調,光電業者必須取得承租農民同意,才能向主管機關申請開發。

立委謝衣鳯(左四)反對農地種電。(孫英哲攝)

許多芳苑鄉民一早陸續聚集在該鄉草湖保安宮,參加「芳苑鄉民拒光電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說明會」。「芳苑國有地拒光電護良田自救會」會長陳禮模與芳苑鄉長林保玲、立委謝衣鳳、縣議員洪子超及洪騰明及各村村長等,都到場反對農地種電。

彰化縣芳苑鄉長林保玲(前排中)率鄉內26村村長誓死反對農地種電。(孫英哲攝)

彰化縣芳苑鄉近千鄉民今天聚集在草湖保安宮廣場吶喊反對農田種電。(孫英哲攝)

自救會強調,芳苑鄉國有農地約有1100甲,集中在草湖地區,國有財產局核發5家能源公司的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包括渠源公司186甲、恆陽公司86甲、鑫暘公司133甲、立泰公司83甲及明渠公司87甲。

上述區域在該鄉新生、建平、文津、草湖及侖腳等村,盛產胡蘿蔔、白蘿蔔、山藥、花生及蔥等高營養的農作物,是芳苑鄉農業生產蛋黃區,也是居民世代賴以維生的良田,開發種電無疑斷了農民活路。現年70的李姓農民說,「我要種田,不要種電!」

從事司法官41年,今年3月才從士林地檢署退休的檢察官林在培,一生因職務調動,漂泊外縣市,退休後回到故鄉芳苑鄉建平村,打算在老家的3甲農地種植無毒、養生的農作物,光電業者相中其近四分之一農地要種電,還開出每公頃220萬補償金的條件,他想都沒想就一口回絕,誓死反對農地種電。

「今天若不是不得己,若不是已經走到絕路,我們有需要站出來嗎?」芳苑鄉長林保玲表示,她與26村村長站在一起,反對國有承租農地用來發展光電,她要求國有財產局撤銷目前5間光電業者的開發同意書,並將國有地放領給長期承租的農民。

農地種植就能解決供電危機嗎?立委謝衣鳯不認同,強調全臺的農地都用來種電,也無法提供足夠的替代能源,政府應調整農地種電政策。大家要一起站出來守護農業、守護家園,農業要有新一代加入,農地用來種電,扼殺青農返鄉農作的夢想。

曾做換肝手術的芳苑鄉代表會主席陳禮模本該在家休養身體,但他擔任「芳苑國有地拒光電護良田自救會」會長,今天仍頂着大太陽站出來,讓許多鄉民相當感動,他說,「今天就算是要用門板扛,也要被扛出來反對農田種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主任張能軒指出,光電業者得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向該署各分署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申請開發意向書,該意向書性質僅供申請人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籌設或許可,非土地實質提供使用之同意。

張能軒表示,光電開發業者的事業主管機關爲能源署,後續影響評估、籌設許可、土地使用變更或容許使用等多面向之專業,光電業者除得先取得國有地承租農戶同意,開發也須由能源署依其主管法令審查同意,經許可後始得續申請取得國有土地合法使用權設置綠能設施,倘經能源署不同意開發,該署即配合撤銷意向書。

芳苑鄉長林保玲指控已有光電業者超前部署,在國有地鋪設水泥施工。張能軒強調,業者不能違法施工,該署將在確認土地位置後,到場實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