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疫情期間受騙欲前往柬埔寨工作 卻因「這原因」被判刑
陳男在疫情期間受騙前往柬埔寨工作,卻因持僞造疫苗接種卡出國,遭彰化地院依共同犯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20天。(葉靜美攝)
陳男在疫情期間受詐騙集團高薪工作誘惑,同意前往柬埔寨,詐騙集團成員開車送他去桃園國際機場途中,陳男卻發現自己忘了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爲免錯過班機,詐騙集團成員拿出自己的紀錄卡,透過掃描,再將紀錄卡持有人名字變更爲陳男,供陳男闖關使用,彰化地院審結,依共同犯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20天。
起訴書指出,陳男在2022年8月2日,因受詐騙集團成員提供高薪電腦工作話術所騙,同意前往柬埔寨波哥山園區工作,2日後由詐騙集團成員開車送陳男前往桃園國際機場,安排陳男登機出國,陳男在搭車時發現未攜帶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
法院審查,其中1名詐騙集團成員於是拿個人疫苗紀錄卡,將其掃爲電子圖檔後,再以繪圖軟體刪除真正接種者的個人資料,再由另4名成員分工依序製作完成僞造的疫苗接種紀錄卡,交給陳男在通關時使用,但航空公司查驗人員檢視後,察覺不妥,要求陳男另以手機APP登入查看其正確接種紀錄,陳隨手將僞造的紀錄卡丟棄。因該集團已有成員遭警方鎖定,陳男也因此被警方攔截移送偵辦。
法院審酌,陳男僅爲便利自己出境而持僞造疫苗接種紀錄卡,足以損害主管機關對國民接種疫苗狀況管理的正確性,甚至影響當時各國的邊境防疫措施,所爲實屬不該;再參酌陳男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依共同犯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