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大豐製藥涉嫌做暗帳換包裝 遭搜索偵辦

檢警前往藥廠旁的鐵皮屋進行搜索,查獲涉嫌更換包裝藥品。(吳敏菁翻攝)

更換包裝藥品達到延長效期的目的。(吳敏菁翻攝)

檢警前往藥廠旁的鐵皮屋進行搜索,查獲涉嫌更換包裝藥品。(吳敏菁翻攝)

彰化縣衛生局長秘書蕭惠玲說,更換包裝藥品違法藥事法。(吳敏菁翻攝)

彰化市GMP藥廠「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改換藥品包裝,遭彰化地檢署會同衛生局查獲。(鍾武達翻攝)

彰化市GMP藥廠「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遭控爲了規避稽查,涉嫌在鐵皮倉庫從事暗帳、改換藥品包裝等不法。彰化地檢檢察官何玉鳳10日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衛生局以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等單位執行搜索,當場人贓俱獲。

彰化縣衛生局長蕭惠玲表示,這起疑似改換藥品包裝,並不是在大豐本場內查獲,而是在藥廠外搭建的鐵皮屋,稽查人員進入後,發現有很多箱疑似回收和庫存的藥品,和包裝的空盒,還有廢棄藥品成一大堆。

檢警現場查獲李姓、蕈姓等2名員工正在拆除某品牌藥物抗黴菌液之外包裝,以便改換包裝盒批號,達到延長效期的目的,確定在進行重新包裝的是抗黴菌液167瓶,並有發現塗改批號的情事。瓶身標籤共有548個、空盒有469個、空盒標籤59個。廠涉嫌將有效期限2018年舊包裝改換2020年新包裝。

至於,其他藥品的品項則尚在清查中,最後如果確實僞、過期藥品,將全數進行銷燬。衛生局表示,廠商人員現場表示,是藥品包裝有毀損,所以纔要進行重新包裝,確定是過期或僞藥後會銷燬。

另外,檢方當場拘提並傳喚葉姓廠長、陳姓副理、遊姓包裝組長及吳姓會計、2名員工到案,並扣得涉嫌逃漏稅之進銷項、內帳、公司內部簽呈、電腦檔案等資料,已交由國稅局覈算逃漏稅金額。訊後,認被告等人涉嫌違反藥事法、刑法僞造文書等罪嫌,諭知葉、陳、遊3位被告各以新臺幣100萬元、2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蕭惠玲表示,重新塗改包裝、更換有效日期,都屬於違反藥事法,彰化地檢署已經在偵辦中,偵辦若屬確實,依藥事法第80條,會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款。

廠涉嫌將有效期限2018年舊包裝,改換2020年新包裝。(吳敏菁翻攝)

彰化市GMP藥廠「大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改換藥品包裝被查獲。(鍾武達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