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企業化經營招募控員 20歲屁孩拉15人兼會計發薪

負責招募據點的控員的20歲曾忠義坦承犯罪並願意賠償被害人。(李文正攝)

吳政龍(右)在據點負責煮毒泡麪,自己則叫外送便當,不管有沒有下藥都不吃泡麪。(李文正攝)

士林地院審理臺版柬埔寨案,22日下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訊問淡水據點的「控員」林順凱、李佳文、曾忠義、吳政龍以及鄧爲至等5人,其中年僅20歲的曾男接受「茶董」指示,招募據點「控員」,要求控員在據點看管被害人、定時利用飛機羣組回報狀況,每日可以領取3000元報酬,共招募15人。

其中林男坦承有拿到3萬元、李男拿到3萬元、吳男拿到1萬5000元,3人均稱因缺錢找工作,曾男告訴他們工作輕鬆,只要玩手機,在場看管人,但進入據點後,看到被囚禁的人遭手銬限制行動,才得知是幫詐團工作,衆人都否認有強盜被害人財物,並稱被害人的錢都被呂政儀拿走。

20歲曾男坦承聽從「茶董」指示,拿現金到據點發放,自從去年10月4日到11月6日,幫詐團招募「控員」,遭起訴的29人中有15人因曾男而加入,其中包括3名未成年,曾男自稱他主動向警方自首,希望法官審酌給予減刑機會,並交出「茶董」給的應徵條件表,法官諭知會發文詢問警方是否符合自首條件。

曾男稱,控員的薪水是看「茶董」心情決定高低,他發覺不夠,將自己的佣金混入薪水發給控員。吳男則說,鄧爲至原本是被害人,因爲乖乖聽話,轉而變成「控員」,檢方認爲他自手銬打開後毆打、虐待其他人,搖身一變成爲加害人,檢方當初考量他的情況並未聲押,今開庭他喊冤,否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主張遭呂政儀脅迫,如果他不打人,就會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