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撕衣逼分手砲 她拒求救:這太丟臉!
恐怖情人強拍裸照、逼打分手砲,女子不對外求援原因是「怕丟臉」。(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中一名女子小雯(化名),3年前想斬斷情緣不成,反遭洪姓男友撕衣強拍裸照,還被逼迫最後來個「分手砲」,然而面對恐怖情人威脅,小雯有機會向警察及旅館人員求救,卻選擇隱忍,原因竟是「公開這樣的事情很丟臉」。
據判決書,小雯與洪男2015年5月交往,後來進一步同居,同年8月分手,分手不到一個月洪男多次到女方住處咆嘯,甚至半路攔截騎機車的小雯,將她拖回汽車內,徒手撕破上衣、強吻對方,還惡劣地拍小雯裸照,拍完照返回市區。
小雯的惡夢還沒結束,洪男返回臺中市區,買了一件上衣給她,接着將人載往臺中某間汽車旅館,強迫打分手砲,威脅若不配合,就要散佈先前拍的裸照,小雯心生畏懼只好聽從。
2人離開汽車旅館時遇到警察臨檢,此時仍遭受男友威脅的小雯卻沒有向警方求救,她表示「我是一個很愛面子的人,我覺得這種是很丟臉的事,所以我不敢,而且他在旁邊,我不敢做這種事。」小雯後來被洪男帶到臺中地院,逼迫簽下同居協議書,趁男友忙碌時趁機落跑,並報案。
洪男事後仍舊食言,在臉書社團散佈裸照,被小雯友人發現。洪男在一審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徒刑;網路散佈猥褻照片等罪則判處1年3月。洪男上訴到二審,請求從輕量刑。臺中高分院法官考量,洪男雖與小雯達成和解,給付金錢賠償,但審理期間洪仍惡性不改,傳LINE恐嚇小雯,造成對方心生恐懼,高分院裁定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