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氣減煤」更進一步了!中火二期環評今初審通過

臺中火力發電廠。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電規劃以臺中電廠燃煤1、2號機組用地與其餘空地,新設四部燃氣復循環機組(即中火二期),環評初審30日登場,經過逾兩小時討論後,環境部專案小組建議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不過開發單位應在12月31日前,補充、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

中火二期規劃設置總容量約550萬瓩的高效率燃氣復循環機組,取代廠內既有燃煤機組,預計完工後,可就近供應中部科技產業升級的電力需求,首部機組預計2031年商轉,今日進行環評初審,環境部專案小組歸納出三點共識。

首先,專案小組認爲,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的答覆,認定環境影響說明書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專案小組建議,此次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確實執行。

專案小組指出,開發單位承諾針對九點事項進行補充、修正環境影響說明書,應於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並提交到環評委員會上討論。

第一,補充說明啓停機未達負載70%期間各項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濃度及其影響評估,含起停機預估次數、起停期間監測方式等,並補充甲醛與氨的影響評估,研擬減輕措施,並納入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

第二,詳細呈現既有燃煤機組、一期與二期燃氣機組等地運作情境,依新舊機組更新汰換期程時序,具體說明各階段之各項空污排放量,並應有逐年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之規劃。

第三,就施工期間二氧化氮合成量大於周界空氣品質標準,研擬減輕措施,應量化分析確認符合相關空氣品質標準;另補充影響南投縣空氣品質模擬結果,並研擬減輕措施。

第四,依新舊機組更新汰換期程時序,補充最劣情境及穩定後之用水平衡圖,並檢核其合理性。

第五,補充施工期間逕流廢水與施工廢水對環境之影響評估,並研擬減輕措施。

第六,強化說明營運期間綜合廢(污)水處理流程(含水質、水量),並規劃回收水與放流水水質監測計劃(含項目與頻率),評估納入硼、重金屬、氨氮、硝酸鹽氮等關鍵污染物質項目;補充系統異常時廢污水緊急處理規劃。另就本計劃規劃近零排放,補充說明鹽類可能在系統中累積之處理方式。

第七,強化說明土石方管理計劃(含挖方來源、暫存區位置、面積、高度、挖填時程、景觀或其它用途規劃)及各項污染防制(治)計劃。

第八,樹木補植未達100%之數量,應以1:1.2比例補植,且優先種植於廠區內爲原則,儘可能營造可供鳥類棲息之環境。另就第一期綠美化工程併入本計劃執行,補充說明具體規劃內容(含透水鋪面計算依據等)。

第九,再詳細盤點鄰近工業區相關化學品儲槽與本案天然氣儲槽管線與設施之安全距離,擬定安全監控管理機制,降低異常狀況發生災害機率。

專案小組說,待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並經環境部備查後始得動工,並應於開發行爲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環境部預定施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