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國假有必要

(圖/本報系資料照)

針對朝野各黨都有提案增列國定假日,網路上有留言質疑,反諷乾脆週休3日或週休5日算了,認爲這樣做會影響經濟。就當老闆的立場而言,當然會覺得自己的員工假越少越好,問題是對比國際標準,中華民國勞工的假,真的沒有偏少嗎?

目前臺灣勞工每年共有國定假日12天,對比外國乍聽不算少,但問題出在,臺灣資淺勞工每年擁有的特休假天數,對比國際,實在少得可憐。

在臺灣,特休假多寡與在同一間企業任職時間長短掛勾,勞工在同一間企業任職滿1年時享有7天特休,但在多數歐洲國家,此時就已享有20天了,南韓也有15天。

部分人士聲稱經濟比較好的國家才能讓勞工多放有薪假,可是放眼全球,除了美國和6個大洋洲國家政府沒有規定特休假下限天數之外,只有大陸、香港、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奈及利亞、汶萊跟我們一樣,任職同一間企業滿1年的資淺勞工特休假不超過7天,難道我們的經濟比非洲國家還差嗎?

看放假天數不能只看國定假日,在每週工作5天的基礎下計算,把在同一間企業待滿1年的資淺勞工特休和國假加總後,日本每年有26天、法國36天、南韓30天、德國29天、英國28天、法國36天,臺灣才19天。臺灣勞工要在同一家企業連續待10年,放假天數才能達到日本勞工待1年享有的天數,萬一中途離職跳槽,又要從零起算。難怪臺灣勞工的年平均工時比日本和OECD國家多了近300小時。

回顧2016年民進黨剛執政時,就爲了討好資方砍掉勞工的7天國定假日,但仍沒有相對地將資淺勞工的特休假天數調到國際的普遍水平,導致臺灣資淺勞工的放假天數遠少於國際平均,那麼,重新增加勞工的國定假日,就成爲了一件具有正當性和必要性的事。

當然有些人會說,勞工更需要的是加薪而非多放假,問題是除了基本工資之外,政府無法強制企業對所有勞工都加薪,增加國假,一則可以提高月薪制勞工實際上的單位工時收入,二則勞工若有需要多賺加班費,當天選擇出勤可以多賺到加班費;三則勞工也有了更多的時間可以選擇去兼差,四則對不想多加班的勞工也可以好好休假陪伴家庭甚至出遊振興經濟,因此怎麼看都是對勞工利大於弊的舉動,希望各黨派立委都能堅持下去,也希望政府能察納雅言,還勞工應有的休假權益。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