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 中市議員王朝坤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無黨籍臺中市議員王朝坤(前右三)17日到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遞出聲請假處分的行政訴訟狀。(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無黨籍臺中市議員王朝坤欲爭取連任,但因違反《農會法》遭判緩刑並保護管束,卻忘了去申請解除交付管束,遭中央選舉委員會取消參選資格,王朝坤認爲已經到中選會登記,也繳了保證金,突然公告取消參選資格,他沒辦法接受,17日到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遞出聲請假處分的行政訴訟狀。

王朝坤錶示,針對剝奪其參選資格提出陳情及訴願,今年9月1日登記時,臺中市選委會也受理登記並且收取保證金,如今在抽籤前一週也就是本月14日中選會才發出公告,說他失去參選資格,認爲沒有給予足夠的時間讓他提出申訴,行政程序十分瑕疵及粗糙。

王朝坤曾說,他在參選登記前,也問過律師,認爲參選資格沒問題,但因先前違反《農會法》遭判緩刑並保護管束,必須先解除交付管束,但是卻忽略這程序,中選會「以保護管束執行未畢」取消參選資格,若無法爭取連任,他不知道該如何對廣大的支持者交代。

王朝坤指出,雖然年紀大了,但仍有一顆熱忱服務選民的心,得知被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擔心無法向選民交代,因此想到尋求行政救濟,趕緊到到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希望法官能聽到基層百姓的聲音,年底九合一大選進入倒數,盼用最快的時間,還他參選權。

王朝坤也提到,先前違反《農會法》遭法院判決後,已接受法律制裁,爲爭取資格參選,今天到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遞出聲請假處分的行政訴訟狀。

針對王朝坤因違反《農會法》遭判緩刑並保護管束,忘了去申請解除,遭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一案,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表示,目前已受理王朝坤所提的行政訴訟狀,將依法審理。

九合一選舉連任市議員王朝坤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