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嗆「看誰拔槍快」!怒掏槍指向同事 北投警下場出爐
北投警對同仁拔槍,士院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北投警分局竹子湖派出所陳姓員警(已離職),2013年8月與余姓員警口角,餘嗆陳:「不然看誰拔槍比較快」,陳員當即抓狂拔槍,並將槍口比向對方,士林地院日前審理,依恐嚇罪判陳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13年8月2日,負責代理所內車輛管理業務的陳員,發現余姓同仁騎乘新發的警用騎車,質問對方爲何擅自使用,餘表示已有向長官報告過,雙方爲此發生口角。
餘嗆陳「關你屁事」、「你辦我侵佔公物啊」,最後還表示「不然我們來比賽,看誰拔槍的速度比較快?」,陳抓狂下逼近對方,同時右手拔槍,左手拉滑套,接着拿槍指向餘,餘嚇得從旁閃躲。
陳辯稱,因聽到餘嗆聲「誰拔槍快」,出於防衛本能所以也才拔槍,而且他亮槍後,餘過了約3秒才移動、閃躲,可見沒有真的很懼怕。
士院審酌,餘說這些話時,手上還拿着公文,應無拔槍的可能,看到陳拔槍後3秒才閃躲,是因爲被陳的舉動嚇到,事後纔有反應屬於常情反應,只憑陳拉滑套時沒有閃躲,就推論被害人沒有心生畏懼,不足採信。
陳基於警用機車管理職務代理人身分,爲公用目的與被害人發生爭執,出發點尚非不合情理,且犯後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非不知悔悟,依恐嚇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