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女友林千又控4罪!他到案稱「東西都我送的」然後跑給記者追

藝人納豆前女友林千又指控賴姓男友昨闖入住處竊走包包,另涉嫌妨害名譽等罪,臺北市中山分局警方今午通知賴男到案說明,賴男坦承涉案,但稱「那些東西都我送的,我只是拿走,之後會還」,警詢後將依竊盜等4項罪嫌將賴男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32歲林女昨午6時許向中山一派出所報案,她下午2時返回位於條通商圈內的住處時,發現住家遭人翻弄,初查有14個名牌包不翼而飛,財損約593萬元,懷疑是男友45歲賴男犯案。

林女另指賴男先前在instagram上發文影射她上汽車旅館「幫人吹」,涉嫌妨害名譽,共向警方報案提告竊盜、毀損、侵入住宅、妨害名譽等4項罪名。

警方介入後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賴男在案發期間空手進入林女住處,離開時拖着一隻行李箱搭車離去,經通知聯繫,賴男今中午時分到案製作筆錄,他面部留有淺淺抓痕,離開警所時面對大批媒體記者追問,他拔腿狂奔一路衝上座車,搭車離開。

據悉,賴男供稱林千又租屋處確實是以林千又名義租下,但其實是兩人同居處,月租金5萬元;他昨天從林千又家中帶走名牌包,是因爲兩人大吵一架,「那些東西都是我送的,我只是拿走,之後會還回去」,坦承入室竊物。

另,林千又指控賴男曾在instagram上發文,影射林千又上旅館「幫人吹」,涉嫌妨害名譽部分,賴男也坦承不諱,稱「一時生氣上網PO文」。

由於過去發生財損逾百萬元的竊案,警方會列爲重大竊案擴大偵辦,此案財損近600萬元,警方可能也會以重大竊案偵辦。警方表示,全案詢後將依竊盜等4項罪嫌函送偵辦。

被林千又指控竊盜,賴男今到臺北市中山分局說明,稱「那些東西都我送的,我只是拿走,之後會還」,警詢後將依竊盜等4項罪嫌將賴男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