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賣屋詐財「A股東8千萬」!徐乃麟怒告妨害名譽…2造謠者下場曝

徐乃麟曾召開記者會澄清買屋詐財。(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陳羿妏/臺北報導

大龍蝦公司合夥人蔡姓建商、曹姓女子2019年5月向週刊爆料稱,藝人徐乃麟去年5月「假賣屋真詐財」,騙他們逾8000萬元;徐爲捍衛清白,開記者會澄清,怎料蔡男曹女闖入大鬧,讓他認爲名譽受損,決定提告2人妨害名譽。對此,北檢調查後,今(15日)認定,蔡男、曹女明知只是借名登記,卻誣指是賣屋詐財,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2人。

檢方調查,大龍蝦公司陳姓負責人與徐乃麟熟識,2014年經曹女告知公司有機會大陸發展開公司,爲了大量資金,便決定向徐乃麟購買其內湖區豪宅總價近7000萬元,以此向銀行增貸,惟陳男信用問題,後來商議後,由蔡男名義購屋,曹女協辦過戶貸款事項,而真正購買人則是陳男。

2015年4月陳男匯了200萬訂金給徐乃麟,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書,由蔡男申請貸款,並支付尾款約5500萬元,辦理過戶事宜後,再向銀行辦理增貸1000多萬元,另外蔡男與徐乃麟還向友人借款,以豪宅擔保辦理二胎借款約1500萬元,讓曹女順利於大陸擔任大龍蝦子公司中弘公司負責人。

孰料,到了2016年,陳男因財務困難,遲遲未支付購屋款、銀行房貸利息,經銀行向申辦貸款的蔡男催討後,徐乃麟得知豪宅將被法拍,雙方提議解除買賣契約,該豪宅於2016年4月完成過戶返還給徐乃麟,後續由徐乃麟支付房貸;然而,蔡男、曹女卻在2019年5月向週刊媒體爆料稱「徐乃麟假賣屋真詐財、A股東8000萬元」;兩人另提告徐乃麟詐欺、侵佔、誹謗等罪,認爲房子未點交,還被拿去設定抵押,徐乃麟更在羣組稱曹女「妳這個女人吃幹抹淨」、「妳心腸有多壞多險惡」等語,案經士檢調查後,認全案借貸擔保糾紛,徐批評讓人不悅但都有根據,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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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徐乃麟曾多次召開記者會,除了秀出蔡男過去「有財務狀況,欠房屋尾款1000多萬元」等手寫書,駁斥週刊指控,強調相關抵押設定雙方都經雙方同意;徐也提到整個買屋和投資過程都由曹女主導,當初他爲在大陸投資大龍蝦公司,而曹女因上海體育總局搞不成,所以向他借4000萬元,雙方協議後,他出借1000萬元給大龍蝦公司。

▲曹女闖入記者會。(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徐乃麟指出,「陳男傾家蕩產,我當然也會害怕,曹女是建設公司老闆,我要她籤本票,以4個月無息貸款借出,曹也簽下本票1000萬元,過了6個月他只給我190多萬人民幣給我,經過匯兌不到950萬元,我也沒有講任何話,我沒有去要匯差。」然而,蔡男、曹女卻在記者會過程中闖入大鬧、多次向媒體控訴,讓徐乃麟相當無奈,決定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對此,檢方調查買賣過程、傳喚相關證人後,認定蔡男、曹女爆料事實不符,明知只是借名登記,卻誣指是徐賣屋詐財,利用徐的藝人身分來誇大控訴,足以毀損、影響徐的外在形象社會評價,並發現蔡男曾在士檢另案承認過此事,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