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現新動作!25家法人銀行擬合併組建省級農商行 河南省聯社改革要“分步走”?

每經記者:宋欽章 每經編輯:廖丹

作爲我國的農業大省,河南省的農村金融機構衆多,農商銀行、農信社、村鎮銀行加起來多達200餘家。近日,河南省聯社改革有了新動向——組建省級農商銀行。

河南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宣佈,省內25家銀行計劃通過新設合併方式,組建河南農商銀行。而就在去年11月,河南省農信社改革方案出爐,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正式揭牌。

如今,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掛牌尚不足一年。從農商聯合銀行到省農商行,業內如何看待這一動向?有觀點認爲,這種中途調整可能會增加改革的成本和風險;也有觀點認爲,這可能是大省採取分步走的策略。

河南省聯社改革更進一步

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網發佈《紮實推進2024年下半年經濟穩進向好若干措施》,要求有效防範化解金融和地方債務風險,並具體提出“推進河南農商行組建,統籌推動中小銀行機構清收不良資產、清理問題股東、多源補充資本”。該項工作由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月28日,河南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發佈公告稱,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滎陽利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共25家法人機構(以下簡稱“25家法人機構”)已分別完成內部公司治理程序,審議通過了以新設合併方式組建河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監管部門覈准名稱爲準,簡稱“河南農商銀行”)相關事項並形成決議。

25家法人機構以新設合併方式組建爲河南農商銀行,同意確認並授權河南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專職專責推進組建河南農商銀行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確認聘請中介機構開展清產覈資和資產評估、處置淨資產等工作,以及辦理河南農商銀行組建相關的其他事項。25家法人機構原股金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等原則處置。25家法人機構所有債權和債務由組建後的河南農商銀行承接。25家法人機構自清產覈資基準日至河南農商銀行開業期間的經營損益,由成立後的河南農商銀行全體股東享有和承擔。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合併之列的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揭牌還不足一年。

2022年11月,河南省農信社改革方案出爐,計劃通過組建河南農商聯合銀行,自上而下理順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推進系統重塑,提升全省農信社體系健康度。

2023年11月7日,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正式揭牌。

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微信公衆號披露,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河南農商銀行共有網點4385個,資產總額2.6萬億元,存款餘額2.2萬億元,貸款餘額1.3萬億元,存貸款餘額和市場份額均居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首位。

另外,每經記者注意到,“清收不良資產”“清零問題股東”“多源補充資本”是河南省此次推進河南農商行組建着重強調的幾點內容。

根據2023年第二季度銀行機構的央行評級結果,分機構類型看,大型銀行評級結果較好,部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存在一定風險。分區域看,絕大多數省份存量風險已壓降,區域金融生態持續優化。福建、貴州、江蘇、江西、青海、山東、西藏、重慶、上海、浙江10個省區市轄內無高風險銀行,另有13個省區市轄內高風險銀行維持在個位數水平。

業內:各地應從實際情況和地方財力出發,選擇適合的改革模式

《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顯示,2022年以來,農信社改革明顯提速。浙江、遼寧、山西、河南、廣西、海南等省區農信社改革化險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村商業銀行、河南農商聯合銀行已成立,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已獲准籌建,廣西、海南也在加快推進省級機構組建。其他省區正在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抓緊完善農信社改革化險方案。

據悉,關於本輪省聯社改革的方向,目前業內討論較多的有四種模式:農商聯合銀行、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行、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務公司。從已經落地的改革方案來看,目前前三者模式是主流選擇。

其中,聯合銀行模式是指轄內基層農信機構共同出資組建省級農商聯合銀行,農商聯合銀行承擔對轄內農信機構的經營、管理、服務職能。此前,河南組建農商聯合銀行即是這一模式。具體而言,河南農商聯合銀行主要通過省政府注資、引入合格社會資本等方式進行,然後“省參市、市參縣”,將原來“自下而上入股”改爲“自上而下逐級參股控股”。

統一法人模式是通過向社會募集資本,將全省農信機構合併爲統一法人,組建省級農村商業銀行,原基層農信機構作爲該農商行的分支機構。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爲,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模式有助於集中配置資源,提升經營管理合力和執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規模優勢。在部分經營區域較小、機構數量不多或存量風險較大的省(區),這種模式有一定意義。而將省聯社改制成爲省級農商聯合銀行,在保持兩級法人地位不變的同時,申請業務資質和牌照,增強服務內容和能力,是相對優化的一種模式。

“改革模式和方案並無優劣之分,地方政府應從實際情況和地方財力出發,選擇適合本省的改革模式。在改革過程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點和次序應有所不同。部分地區應將化解農信社風險放在首位,而不是急於進行省聯社體制改革。”董希淼表示。

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在接受每經記者採訪時表示,農商聯合銀行方案由於不需要對基層法人進行合併,涉及的改革內容並不多,同時能保持基層法人的穩定,有利於更好支持差異化地服務地方經濟。相較而言,統一法人則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方案,改革過程中需要進行復雜的股權梳理工作,同時也可能需要更大的資金量來支撐。

從風險管控的角度來看,聯合銀行方案更適合基層法人經營穩健的省份;如果基層法人經營存在問題、可持續性較差的話,統一法人可能是相對更好的方法。曾剛告訴每經記者:“關鍵是要保持二者之間平衡:既要保持基層銀行的發展,同時要考量它們的經營風險。如果地方銀行經營狀況不佳,防風險可能是改革的主導考量,那麼合併成統一法人更能有效化解風險。如果基層銀行經營狀況較好,改革目標主要是更好地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那麼聯合銀行模式可能更匹配。”

他進一步表示,各地方也會根據改革方案的實施難易程度選擇適合自己的路徑。“如果總體規模較小、涉及法人數量不多的省份,比如海南省,統一法人相對比較容易。而像河南省、遼寧省等體量較大、涉及法人較多的省份,改革則很難一步到位。各省份可能會衡量基層銀行風險管控要求,以及改革所需的資源投入,分幾步實施改革方案。河南省此次組建省級農商行,可能並不意味着改革方向的調整,它也有可能是分成了幾步走。”

曾剛同時強調,合併成統一法人也並不代表一勞永逸。從中長期來看,合併之後的銀行,還是要建立起完善的現代商業銀行制度,才能更好地提升綜合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