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價格不透明!患者成待宰羊 邱泰源:努力讓資訊公開正確

▲衛福部長邱泰源赴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專案報告我國參與WHA經過並備詢。(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歷經3會期、10年討論的《再生醫療雙法》昨(4)日三讀通過,不過外界質疑,再生醫療昂貴且價格不透明,恐讓民衆淪爲替罪羔羊「白花錢」。衛福部長邱泰源今(5)日迴應時強調,再生醫療法一定要守住「人民生命權」、「人民健康權」纔有意義,政府跟各單位會堅持價格透明,一定會讓民衆可以得到公開且正確的資訊。

新任衛福部長邱泰源今(5)日首赴立院,就「2024年我國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之經過、檢討與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而再生醫療雙法昨日三讀通過,邱泰源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就被問及如何看待價格不透明的問題。

邱泰源表示,再生醫療法奮鬥多年,最重要主要原因,就是以「人民生命權」、「人民健康權」爲最重要,一定要守住這兩個權益,纔是做再生醫療法的意義。

邱泰源強調,政府會和各單位堅持,不管是透明、價錢,都要讓民衆能夠在疾病需要時可以得到,而且是公開、正確資訊。也拜託所有醫療單位,一定要了解再生醫療發展與內容,要給所有病人最好救命機會。

衛福部醫事司昨也強調,《再生醫療法》的通過,除促進再生醫療領域發展,亦加速再生醫療研發成果擴大應用至臨牀醫學。全文共計35條七章節,有4大重點:

一、研究發展促進:爲確保提供病人安全有效之治療,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以促進再生醫療研究發展,予以獎勵或補助。

二、再生技術管理:明定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之範疇、執行醫師之資格及應向病人充分說明相關權利義務等事項,以確保再生醫療之安全、品質及有效性。

三、細胞源頭管理:細胞操作執行機構及細胞保存庫,應對組織、細胞提供者進行合適性判定。

四、加重罰則:因再生醫療之執行影響病人生命、身體或健康甚鉅,除加重對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或爲再生醫療廣告之處罰至最高2千萬元外,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得沒入其執行再生醫療之設備及再生製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