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控林佳龍賄選 盧秀燕:就看檢調要不要辦!
國民黨臺中市長參選人盧秀燕競選團隊30日再度指控,臺中市長林佳龍在臺中梨山地區以餐會型式免費招待選民,吃海陸大餐,違反選罷法每人不得超過30元的規定,涉嫌賄選,呼籲檢調主動偵辦,更表示「林佳龍當然不只這場,就看檢調要不要辦」。
盧秀燕引用資料表示林佳龍團隊在2005年已有類似競選模式,當時更有4人因此判刑。這次7月21日在梨山天龍宮的餐會,林佳龍與臺中副市長皆出席,已經違反選罷法。
盧秀燕認爲,選罷法有嚴格明文指出無論是候選人的朋友、好心人士、支持者幫忙辦餐會宴請民衆都屬違法,盧秀燕強烈呼籲檢方應該展開偵辦「如果蔡英文政府對此事不偵辦,表示法院是民進黨開的」,盧秀燕表示該餐會照片已經在臺中瘋傳,如果檢調按兵不動,只會有更多資料流傳,盧秀燕更表示「林佳龍當然不只這場,就看檢調要不要辦」。
對於對手受邀至支持者後援會,盧秀燕認爲「不只不公評,已經是違法了」,她強調,如果林佳龍的選舉模式能推翻以前的案例,那其他候選人是否也都會比照辦理?還是隻有林佳龍能賄選請吃飯?盧秀燕以自己爲例,表示自己宣佈參選後已經停止例行性送禮,她表示「希望林佳龍能潔身自愛」。
不過,林佳龍29日就已經迴應,這是後援會自己辦活動表達支持,沒有對價關係,對方爆料擺烏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也呼籲盧秀燕團隊不要一再烏龍爆料,更不要因爲選情告急,就打烏賊戰,這實非選舉與市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