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口、航運等領域推進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廣東發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施工圖”

11月26日,據廣東發佈官微,《中共廣東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的意見》發佈。

意見提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聚焦“三個集中”,深入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在港口、航運等領域推進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推動戰略性新興領域形成體系化產業佈局。加快優質國有資產證券化。健全國有企業創新創造多元化投入機制,優化實施科技成果賦權、股權分紅等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機制。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打造投資佈局、整合運作和進退流轉的專業化平臺,促進存量資產盤活和低效無效資產處置。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制度,完善國有資本利潤分配和收益上交機制,強化支持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資本金注入。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覈評價體系,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優化投資併購、融資擔保、資產處置、境外分支機構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管措施。

意見還提出,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世界一流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豐富交易品種,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臺,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發展。建立“長錢長投”的政策體系,優化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健全長週期考覈機制,培育發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加快培育統一的技術和數據市場,高標準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提升廣州、深圳數據交易所能級,打造全國性交易平臺。深化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綠電市場交易機制,推動虛擬電廠、分佈式發電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

中共廣東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的意見

(2024年9月13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會議,擘畫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藍圖,發出了向改革廣度和深度進軍的號令,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將改革進行到底的堅強決心和強烈使命擔當。廣東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必須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作表率,更好肩負起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務。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走在前列的擔當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1.指導思想。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嚴格遵循“六個堅持”重大原則,按照“1310”具體部署,以經濟體制改革爲牽引,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爲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註重系統集成,更加註重突出重點,更加註重改革實效,推動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廣東實踐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2.改革目標。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粵港澳大灣區“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高質量發展的示範地、中國式現代化的引領地”的定位作用充分彰顯,科技自立自強水平顯著提升,城鄉區域在高質量發展軌道上更趨協調更加平衡,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更加健全,交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份好的答卷,人的全面發展、共同富裕取得更爲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美廣東樣板全面建成,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體制機制全面建立,黨的領導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

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意見提出的改革任務。

二、圍繞做實“一點兩地”全新定位,完善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體制機制

3.強化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完善推進粵港澳三地全方位互聯互通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羣。深化“灣區通”工程,加快“數字灣區”建設,健全人才、資本、數據、技術等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動體制機制。優化往來港澳“人才簽註”,實施“一簽多行”。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推廣“一地兩檢”、“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模式,探索粵港澳物流園跨境查驗新機制。優化“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政策,穩妥推進“粵車南下”。完善跨境“理財通”,實施“保險通”。打造銜接港澳、接軌國際的營商環境,支持三地政務服務平臺互聯和信息共享,推進“跨境通辦”,拓展“灣區標準”、“灣區認證”,編制實施涉粵港澳大灣區專項立法計劃,健全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民生融合體制機制,拓展就業、教育、醫療、社保等領域合作,拓寬職業資格認可範圍,支持港澳青年在粵就業創業,深化“灣區社保通”,完善生態環境聯防共治機制。打造互聯互通、管理協同的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軌道上的大灣區”,推進機場羣、港口羣智能化、數字化、協同化發展,優化完善港珠澳大橋管理運營機制,管好用好深中通道。

4.健全大灣區產業科技創新合作機制。服務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運行機制,建設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健全深圳光明科學城、東莞松山湖科學城、廣州南沙科學城等聯動發展機制,推進廣深港、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建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機制,完善面向港澳科技項目資金管理制度,探索“雙向科創飛地”模式。完善促進產業優勢互補協作聯動發展的體制機制,支持珠三角九市與港澳聯合共建科創制造、人工智能、綠色經濟等合作平臺,加快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推進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臺建設,發揮改革創新示範引領作用。

5.健全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高水平建設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支持廣州強化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科教人才等改革探索,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繼續在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領頭羊和火車頭作用。構建跨行政區合作發展省級統籌新機制。建立珠三角九市深度一體化發展機制,推動實現規劃一體協同、基礎設施高效互聯、產業聯動發展、市場統一開放、公共服務便利共享、生態共保共治,形成城市羣協同治理新模式。加快規劃建設環珠江口“黃金內灣”,深化中山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創新珠江口一體化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發揮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促進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融灣發展,完善同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海南自由貿易港、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重大戰略對接機制,與海南相向而行協同推動瓊州海峽高質量發展。

三、圍繞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6.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聚焦“三個集中”,深入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在港口、航運等領域推進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推動戰略性新興領域形成體系化產業佈局。加快優質國有資產證券化。健全國有企業創新創造多元化投入機制,優化實施科技成果賦權、股權分紅等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機制。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打造投資佈局、整合運作和進退流轉的專業化平臺,促進存量資產盤活和低效無效資產處置。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制度,完善國有資本利潤分配和收益上交機制,強化支持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資本金注入。完善國有企業分類考覈評價體系,建立國有企業履行戰略使命評價制度。完善管理監督體制機制,優化投資併購、融資擔保、資產處置、境外分支機構管理等重點領域監管措施。

7.促進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制定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依法保護民營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營造“親商、重商、安商、富商”的發展氛圍,進一步穩定民營企業發展預期,全面增強民營企業家發展信心。建立對民營企業全生命週期服務機制,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和拖欠賬款清償機制。完善民營企業融資支持政策,打造集信息歸集、融資撮合和企業增信功能於一體的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完善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機制。健全支持政策直達快享、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申即享”機制。健全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推動重要應用場景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健全對隱性壁壘投訴處理迴應機制。規範涉民營企業行政檢查。建立民營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係,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工作機制。

8.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實施新粵商培育賦能工程。出臺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條例,推動建立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有企業現代公司治理,健全產權、組織、管理等制度。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廉潔風險防控。構建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培育壯大行業領軍企業和掌握關鍵核心技術企業,建設更多世界一流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旗幟鮮明表彰一批優秀企業家。

9.服務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確保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規範招商引資行爲,完善招商引資評價和考覈制度。創新招標投標項目管理體制機制,強化全流程全鏈條監管,優化整合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採購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深化地方標準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世界一流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豐富交易品種,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臺,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發展。建立“長錢長投”的政策體系,優化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健全長週期考覈機制,培育發展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加快培育統一的技術和數據市場,高標準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提升廣州、深圳數據交易所能級,打造全國性交易平臺。深化能源資源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綠電市場交易機制,推動虛擬電廠、分佈式發電參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

加快培育內需體系,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建立覆蓋廣泛、高效便捷的回收網絡。建立政府投資支持基礎性、公益性、長遠性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和促進投資落地機制。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準公益性基礎設施,完善基礎設施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創新服務消費場景,積極發展夜間經濟、旅遊經濟、文化經濟,培育品質化、個性化、多樣化消費,減少汽車、住房等領域消費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費,推進首店首發經濟,開展市內免稅店試點。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加快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完善流通體制,健全一體銜接的流通規則和標準,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等流通網絡,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

10.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優化營商環境制度規則,深化廣州、深圳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粵東粵西粵北營商環境提升工程。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構建開放透明、規範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推進深圳、南沙、橫琴放寬市場準入試點。深化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依法按期認繳。推進招商模式市場化改革,完善基於產業鏈分工的市際聯合招商和利益分成等分享機制。深化數字政府改革,推動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系統性重塑政務服務流程,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推進政府核心業務數據化,深化“人工智能+政務應用”。完善信用廣東建設,建設覆蓋全社會的信用系統,健全信用獎懲、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機制,構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市場監管標準化規範化。完善企業退出機制。深化個人破產製度試點。

11.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完善產權確權、流轉、分配、利用和救濟等全流程規則。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機制,積極穩妥發展知識產權金融,完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跟蹤和應對機制。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構建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爲實行同責同罪同罰,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

12.完善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推進省內各級各類規劃的統一管理,強化發展規劃確定的重大戰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的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保障。推動經濟政策和非經濟政策都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完善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體系。健全專家參與公共決策機制。加強產業活動單位統計基礎建設,逐步推廣經營主體活動發生地統計。

13.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依法將依託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全面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推進與績效預算深度融合。統一預算分配權,優化預算管理權責劃分。清理規範專項資金,推進財政資金“補改投”改革擴點帶面。建立健全公共服務項目事前功能評估制度。深化“數字財政”建設,加強財會監督。全面落實國家稅收制度改革,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積極拓寬地方稅源,加強收入組織管理,完善特許經營權和使用者付費制度。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優化調整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增強地方自主財力。實施“三保”支出責任包乾,提升基層“三保”保障能力。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改變“基數+增長”安排模式。清理規範財政支出考覈掛鉤事項,不得違規要求市縣安排配套資金。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強化專項債項目資本金增信作用和撬動功能。健全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加強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推進融資平臺改革轉型。

深化地方金融體制改革,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應用。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優化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打造省屬國有金融控股平臺,深化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開展地方金融監管立法,穩慎推進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和改革轉型。

四、圍繞建設以實體經濟爲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

14.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加強新領域新賽道制度供給,建立未來產業投入增長機制,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低空經濟、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產業發展。健全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的規則和政策,實施應用場景創新推動產業科技互促雙強行動,探索建立包容審慎監管體系。建立低空經濟軍地民協同管理機制,創建國家低空經濟產業綜合示範區,建立合成生物製造產業創新高地,推動人工智能大模型快速落地應用。以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建立“鏈式改造”機制,支持企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技術改造。強化環保、安全等制度約束。鼓勵和規範發展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完善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15.完善製造業當家體制機制。完善製造強省政策支持體系,建立保持製造業合理比重投入機制,推動投向製造業的資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形成“硬指標”支撐,合理降低製造業融資、用能、物流、租金等綜合成本,引導企業長期穩定投入。實施製造業質量提升行動。深化東莞製造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建設一批行業共性技術平臺,加快產業模式和企業組織形態變革,健全提升優勢產業領先地位體制機制。優化重大產業基金管理機制。完善產業園區管理運營機制,創新“管委會+公司”模式,探索建立產業園區退出機制,健全產業梯度有序轉移的利益共享機制。

16.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的政策體系,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融合發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全方位全鏈條普及應用,構建開源生態,發展智能物聯網,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促進平臺經濟創新發展,健全透明可預期的常態化監管體系。制定數據條例,建立健全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機制、數據全流程合規與監管規則,加快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推進數據產權制度落地。推進政務數據和出版物、論文數據庫等有序開放,探索人工智能高質量語料和行業數據歸集共享機制,推動“模型+場景+產業”融合創新應用。建設集約高效安全的數據流通基礎設施,培育數據企業,打造數據要素集聚發展區。推動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開展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試點。

17.完善發展服務業體制機制。完善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建立健全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會展等服務業標準。實施生產性服務業十年倍增行動,發展研發設計、工業設計、物流和供應鏈管理、信息服務、計量標準、檢測認證等知識技術密集型服務業,推進國家級服務型製造示範城市建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務業高品質多樣化發展機制,推動生活服務經營主體“上雲用數賦智”,推進高品質生活城市建設,補齊縣鄉生活服務網絡短板。健全中介服務機構管理法規制度體系。

18.健全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機制。健全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機制,構建新型基礎設施規劃和標準體系,健全新型基礎設施融合利用機制,加快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加快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市場運作的新型基礎設施投融資機制。促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培育、孵化、重組和整合,推動常態化發行。加快建設新能源基礎設施,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建立以清潔能源爲主、多能互補、產銷協同的分佈式能源體系,打造新型儲能創新中心。建立健全算力統籌協調機制,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節點韶關數據中心集羣建設,支持企業通過購買綠電、綠證等方式就近建設高可靠、低時延智能算力中心,探索建設算力“飛地”。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改革,發展通用航空、低空經濟、自動駕駛,推動國鐵幹線、城際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多層次鐵路網絡融合發展,強化廣州國際航空樞紐全方位門戶複合型功能,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建設、養護可持續發展機制。構建現代化水網,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機制,優化水旱災害防禦體系。

19.健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健全強化集成電路、人工智能、關鍵軟件、新能源汽車、工業母機、通信、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和成果運用。優化產業鏈供應鏈區域佈局。支持優勢企業在全球範圍內整合資源,深度參與國際產業鏈重構。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積極參與國家戰略腹地和關鍵產業備份建設。加強重點產業緊缺部件和物料戰略儲備。

五、圍繞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

20.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統籌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深入推進教育強省建設。完善立德樹人機制,推進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改革創新,全面推進“大思政課”建設,健全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體系。實施教育家精神鑄魂強師行動,提升教師教書育人能力,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全面減輕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深化教育評價改革試點省建設。優化高等教育佈局,分類推進高校改革,深入實施高等教育“衝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加快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優勢學科,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人才培養模式,超常佈局急需學科專業,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和拔尖人才培養。完善高校科技創新機制,探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高校技術轉移中心,改革大學科技園管理機制和運行模式,優化校區、園區、產業區“三區聯動”,構建大學科技成果轉化網絡體系。強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協同。加快推動職普融通、產教融合、科教融匯,探索省域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新模式。完善學生實習實踐制度。引導規範民辦教育發展,健全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制度體系。推進高水平教育開放,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教育示範區,鼓勵國外高水平理工類大學來粵合作辦學。

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優化城鄉學校佈局,創新集團化辦學模式,加快城鄉教育共同體建設,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推進機制,探索逐步擴大免費教育範圍。健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門教育保障機制。加快教育數字化,依託信息化手段加強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推動人工智能賦能教育改革,建設智慧教育示範區,加快構建終身教育體系。

21.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堅持“四個面向”優化重大科技創新組織機制,加快構建“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鏈。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加快建設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羣,完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機制。優化省實驗室體系。推進我省重大科技工程納入國家體系。強化創新資源統籌調配,加強項目、平臺、人才、資金一體化調度。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健全科技社團管理制度。深化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鼓勵參加或發起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制。

改進科技計劃管理,強化基礎研究領域、交叉前沿領域、重點領域前瞻性引領性佈局。加強有組織的基礎研究,鼓勵企業出資與政府共同設立基礎研究聯合基金,探索符合基礎研究規律的穩定支持機制,支持選題多樣化,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深化科技評價改革,探索構建政府多部門協同評價、創新主體依責評價、市場按需評價機制。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完善科研誠信管理機制。

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和省科技攻關任務,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進一步發揮企業作爲技術攻關出題人、答卷人和閱卷人作用。鼓勵科技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完善省級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省級科技計劃執行體制,推動科技計劃專業機構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省級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範圍,賦予科學家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探索建立專家實名推薦的非共識項目篩選機制。規範和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允許科研類事業單位實行比一般事業單位更靈活的管理制度,支持科研院所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

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佈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健全技術經理人職稱評價機制。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建設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庫。推進高校、科研院所構建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

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建立覆蓋科技創新全鏈條和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的科技創新投資基金體系,支持銀行設立科技支行,完善國有創投機構業績考覈、激勵約束和容錯機制,加強對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爭取開展認股權綜合服務改革。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完善科技保險體系。

22.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打造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聯合開展人才引育、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完善人才自主培養機制,優化實施重大人才工程,培養集聚更多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培養造就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南粵工匠、高技能人才。實施產業“新工匠”培養計劃,建設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完善青年創新人才發現、選拔、培養機制。健全人才有序流動機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促進人才區域合理佈局和協調發展。

強化人才激勵機制,積極向用人主體授權、爲人才鬆綁賦能。堅持“破四唯”和“立新標”並舉,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綜合改革試點,把更多人才評定自主權賦予企業和用人單位,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爲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完善海外人才支持保障機制,構建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引才機制。爭取開展高技術人才移民試點。

六、圍繞推動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健全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體制機制

23.健全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深入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完善產業興縣、強縣富民、縣城帶動的體制機制。“一縣一策”支持縣域做大做強特色經濟和支柱產業,健全縣域經濟振興法規制度。支持專業鎮、特色鎮等繼續做大做強。推進縣域內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產業園區等平臺整合升級。拓展跨區域產業合作形式,推廣深汕特別合作區、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經驗做法,支持建立市、縣和園區等多層次共建機制,創新各類園區、“產業飛地”、“反向飛地”利益分享機制。深化縣域投融資體制改革,完善項目儲備機制。完善縣域就業創業支持體系。開展整縣推進農文旅融合發展試點。推動環南崑山—羅浮山縣鎮村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建設。

24.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構建產業升級、人口集聚、城鎮發展良性互動機制,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推動就地就近城鎮化。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險、住房保障、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等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分批推進以縣城爲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試點。深化縣鎮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擴權強縣和強縣擴權,探索完善扁平化管理體制,深化賦予特大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經濟社會管理權改革,支持有條件的中心鎮建設縣域副中心、發展成爲小城市。深化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廣清接合片區建設,推進佛山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

健全城市規劃體系,引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集約緊湊佈局,深化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完善規劃實施傳導機制,按法定程序優化調整城鎮開發邊界,分層分類推進詳細規劃編制,加強城市設計和城市風貌管理。建立健全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體系。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法規制度,採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優化城市空間佈局和功能。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25.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穩妥推進承包地經營權抵押融資。完善農業經營體系,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促進農民合作經營。健全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健全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推動土地託管、聯耕聯種、代耕代種等,有序推進互換並地、小田並大田,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制定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促進條例,支持引入農村職業經理人,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經營性財產參股等多樣化實現途徑。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監管和服務機制。創新鄉村建設管理運營模式,完善鎮村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機制,加強農村風貌管控,推動鄉村再造、價值重塑。加強傳統古鎮古村落和文化地標保護利用。推進茂名高州農業農村現代化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健全脫貧攻堅幫扶項目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健全駐鎮幫鎮扶村機制,深化“雙百行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

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壯大富民興村產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做好“土特產”文章,支持地理標誌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完善農業科技體制機制。加快完善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優化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深化糧食購銷和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健全糧食和食物節約長效機制。實施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提升行動。

26.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立足珠三角地區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功能定位,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和生產力空間佈局。強化國土空間優化發展保障機制,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佈局和國土空間體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發展體制機制。完善產業有序轉移體制機制,制定促進產業轉移條例。完善縱向支持、橫向幫扶、市域內部協作相結合的幫扶協作機制。完善老區蘇區振興發展政策體系,支持梅州建設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振興發展先行區。健全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對口合作等省際合作機制。

27.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制定完善耕地佔補平衡配套政策,健全補充耕地質量驗收機制。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管護機制。健全保障耕地用於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完善農民戶有所居保障機制,探索聯建房、集中式住宅、農民公寓等多種保障方式。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統籌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耕地集中連片整治、農村閒置宅基地盤活利用、產業園區用地專項治理、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等,完善整治形成的節餘指標省域內調劑和掛鉤機制,拓展資金投入渠道。完善省級用地指標統籌保障範圍,建立“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用地指標池,推動用地指標直達縣(市),落實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開展節地提質攻堅行動,大力推進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健全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促進低效用地集中連片開發。加快發展建設用地二級市場,健全交易平臺和服務監管體系,在地方權限內探索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政策。健全土地立體分層設權、混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規則。落實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延期和到期後續期政策。

七、圍繞打造“海上新廣東”,健全全面建設海洋強省體制機制

28.健全海洋資源高效利用機制。加強陸海統籌、山海互濟,完善海洋空間規劃體系,健全海洋強省建設統籌協調機制,優化港產城整體佈局。探索“飛海”合作機制,創新沿海地區和內陸山區聯動發展模式。創新海洋資源要素供給模式,完善海域使用立體分層設權、無居民海島市場化配置、海岸線佔用與修復平衡等制度,實施海岸線分類分段精細化管控,岸線開發適度“留白”,探索低效用海退出機制,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權權能。健全海上風電資源競爭性配置機制,完善漂浮式海上風電項目用海管理政策。加快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

29.完善促進海洋產業發展政策體系。完善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法規制度。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海洋產業體系,培育海洋新材料、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海洋工程裝備製造等新興產業,前瞻佈局深海礦產、天然氣水合物開採等未來產業。全鏈條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推行“標準海”供應,推動項目“拿海即開工”,打造“藍色糧倉”。推進各具特色的現代海洋城市建設,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綜合改革試點。健全金融服務海洋經濟發展體制。強化涉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高標準建設國家海洋綜合試驗場(珠海)、國家深海科考中心等重大平臺,建設海洋水產種質資源庫。

30.完善海洋治理和保護機制。健全海洋生態監測預警體系,編制海洋生態圖,探索開展海洋生態考覈,完善海洋預報減災體系。深入開展海岸線整治修復、魅力沙灘打造、海堤生態化、濱海溼地恢復、美麗海灣建設“五大工程”,實施美麗海島生態保護修復,探索生態化旅遊用島的開發模式。加快建設萬畝級紅樹林示範區,探索生態修復異地合作機制。優化海洋綜合執法協調聯動機制。

八、圍繞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完善對外開放體制機制

31.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深入實施“五外聯動”。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爭取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採購等領域先行先試。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在提升開放能級、優化營商環境和發展現代服務業、新質生產力等領域開展更多首創性、集成式探索。推進自貿試驗區聯動發展區建設。深化粵港澳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改革。擴大自主開放,完善貿易政策合規機制,支持企業參與制定修訂更多國際標準。

32.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完善貿易強省建設政策支持體系,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推進內外貿一體化改革,深入實施“粵貿全球”、“粵貿全國”。實施外貿主體培育壯大計劃,強化企業在大宗商品談判、貨源調配、訂單配置、銷售渠道的貿易自主權。發揮廣交會、高交會、文博會等展會平臺牽引作用,建立全球優質會展資源導入機制。推動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提質升級,建立“跨境電商+產業帶”政策支持機制,推廣跨境電商“白名單”制度,健全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法規制度。發展保稅再製造、保稅物流、保稅維修、保稅加油等業務。創新發展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深化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離岸數字服務中心。完善綠色貿易、文化貿易等發展措施。健全離岸貿易支持政策,發展離岸轉手買賣、全球採購等新型國際貿易。建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設全球集散分撥中心,支持各類主體有序佈局海外流通設施,建設國際物流樞紐中心和大宗商品資源配置樞紐,打造便捷高效的口岸羣。在汕頭、湛江規劃建設臨港經濟區。探索通關、稅務、外匯等便利化監管體制,提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效能,完善大灣區組合港政策,爭取擴大啓運港退稅試點,健全經認證的經營者(AEO)支持機制,健全綜合保稅區政策措施,建設智慧口岸。

33.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深化科技創新、銀行保險、股權投資等領域投資准入改革。完善支持外資參與產業鏈上下游配套協作的機制,保障外資企業在要素獲取、資質許可、標準制定、政府採購等方面的國民待遇,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創新外商投資促進體制機制,建立內外資統籌的投資促進工作體系和網絡體系,健全粵港澳聯合招商機制,完善跨國公司直通車和外資企業圓桌會機制,擦亮“投資廣東”品牌。完善促進和保障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健全對外投資管理服務機制,優化境外經貿合作區功能佈局,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國際合作水平。完善境外人員出入境、居住、醫療、支付、出行等便利制度。用好144小時過境免籤政策,優化境外客商及國際航班中轉旅客“短途遊”服務。

34.完善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擴大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科技交流合作,建設“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加強與東盟深度經貿合作。積極參與綠色發展、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能源、稅收、金融、減災等領域的多邊合作平臺建設。積極參與構建“一帶一路”立體互聯互通網絡,健全中歐班列運營管理機制,完善陸海天網一體化佈局。推進重大標誌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項目。深化外事工作機制改革,更好服務國家總體外交。

九、圍繞打造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樣板,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

35.落實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機制,加強預算決算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督,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債務管理監督機制。健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議事規則,完善論證、評估、評議、聽證制度。健全吸納民意、彙集民智工作機制。豐富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羣衆的內容和形式,建好用好代表聯絡站、基層立法聯繫點等,健全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報告制度,推動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與民生微實事立辦制有機結合。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聯繫服務羣衆的橋樑紐帶作用。

36.健全協商民主機制。發揮人民政協作爲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健全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的機制,加強人民政協反映社情民意、聯繫羣衆、服務人民機制建設,推進委員工作室等建設。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健全民主監督同其他監督形式協調配合機制。完善政協協商機制,加強政協專門委員會建設。完善協商民主體系,豐富協商方式,健全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及社會組織協商制度化平臺,深化“粵商·省長面對面”等建設,加強各種協商渠道協同配合、向基層延伸。健全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落實機制,完善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反饋機制。

37.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羣衆自治機制,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完善城鄉社區議事平臺,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羣衆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推進基層黨務公開、村(居)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爲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形式。

38.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堅持好、發展好、完善好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完善知情明政、協商反饋、議政建言機制。完善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機制。完善民族事務法規政策,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促進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系統推進我國宗教中國化廣東實踐,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完善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政治引領機制,推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組織等規範化、社會化運作。完善港澳臺和僑務工作機制,深化便利華僑華人投資制度改革,推進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等平臺建設,支持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

十、圍繞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廣東,全面深化法治領域改革

39.深化地方立法領域改革。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完善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立法規劃計劃制定機制。統籌立改廢釋,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建立與改革創新相適應的法規規章調整機制,及時把改革經驗上升爲法規制度,健全備案審查機制。在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探索開展區域協同立法。健全黨內法規同法律法規銜接協調機制。

40.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政府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完善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機制。完善政府立法審查制度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制度,健全綜合執法機構與行業管理部門協同配合機制。建立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制機制,提升“粵執法”應用效能。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健全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健全行政複議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裁決機制。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健全機構職能體系,鞏固機構改革成果,推進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落實垂直管理體制和地方分級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垂直管理機構和地方協作配合機制。穩妥推進人口小縣機構優化,健全“一對多”制度機制。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優化開發區區域佈局,完善功能定位,理順開發區與行政區關係。優化事業單位結構佈局,強化公益屬性。

41.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健全監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機制,深化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健全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機制。深化審判權和執行權分離改革,健全當事人、檢察機關和社會公衆對執行活動的全程監督機制。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深化和規範司法公開。加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互聯網法院等建設。深化行政案件級別管轄、集中管轄、異地管轄改革。構建協同高效的警務體制機制,推進地方公安機關機構編制管理改革。規範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制度。

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後糾正等工作機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工作機制,依法查處利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等犯罪行爲。完善執法司法救濟保護制度,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落實國家賠償制度。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落實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42.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化律師、公證、仲裁、調解、司法鑑定管理等制度機制改革。改進法治宣傳教育,完善以實踐爲導向的法學院校教育培養機制。健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體系,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加強專門矯治教育。

43.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健全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法治人才培養的工作機制,打造涉外法治建設綜合平臺。建設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實施培育強基、引進提質、人才應用、激勵保障工程。建設國際一流仲裁機構,深化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支持仲裁機構發展海事仲裁業務。推動完善商事規則銜接保障機制。建設一流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培育國際一流律師事務所,支持涉外商事調解機構發展。

十一、圍繞交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份好的答卷,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44.完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教育人民、指導實踐工作體系,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深入實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與廣東實踐”研究闡釋工程,健全“理響廣東”理論宣傳普及工作體系,實施理論宣講工作“五個提升”計劃,完善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實施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工程,推進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建設。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構建適應全媒體生產傳播工作機制和評價體系,推進主流媒體系統性變革,強化“兩端一雲”建設。完善輿論引導機制和輿情應對協同機制。

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度機制,涵養向上向善、剛健樸實的文化。改進創新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工作機制,推動實施全民文明實踐,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深入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創建五大行動。優化英模人物宣傳學習機制,創新愛國主義教育和各類羣衆性主題活動組織機制。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傳承中華傳統美德,健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體制機制,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推進嶺南書院建設,教育引導全社會自覺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堅決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歷史虛無主義。探索網上思想道德教育分衆化、精準化實施機制。健全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協同治理機制。完善“掃黃打非”長效機制。

45.優化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城鄉一體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健全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推進公共文化設施所有權和使用權分置改革,創新“粵書吧”、“粵文坊”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間運營機制。深化文化領域國資國企改革,完善國有文化企業資產監督管理機制。分類推進文化事業單位深化內部改革,優化國有文藝院團、文博機構、文創企業管理體制和生產經營機制。

改進文藝創作生產服務、引導、組織工作機制,完善“五全”文藝創作生產體系,實施文藝精品創作扶持計劃。完善影視拍攝服務體系。優化文藝獎項設置。完善文藝人才培育引進體系。健全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健全支持新聞出版、動漫遊戲、網絡視聽等重點產業和數字創意、數字文化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發展的政策體系。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優化文化演出市場供給,支持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打造“演藝之都”。深化文化領域行政審批備案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深化文娛領域綜合治理。

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協調機制,落實文化遺產保護督察制度,推動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和統一監管,加強惠州、潮州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整體保護。深入實施嶺南文化“雙創”工程和早期嶺南探源工程,建立嶺南文化IP系統轉化開發體系。健全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政策體系,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旅遊目的地。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改革完善競技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46.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健全網絡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形成更加科學高效有序的治網格局。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發展聯合實驗室。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

47.構建更有效力的國際傳播體系。推進對外傳播工程,深化主流媒體國際傳播機制改革創新,建強GDToday(今日廣東)外宣旗艦媒體,加快構建多渠道、立體式對外傳播格局。服務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做優“機遇廣東”、“魅力廣東”等品牌,對外講好中國故事、大灣區故事、廣東故事。推動走出去、請進來管理便利化,健全“文化出海”政策體系,擴大對外人文交流合作,攜手港澳共建一流人文灣區,打造展示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重要窗口。

十二、圍繞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

48.完善收入分配製度。探索建立符合廣東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推動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完善勞動者工資決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技術工人薪酬分配激勵機制,依法引導平臺企業合理確定中小微商戶基本佣金標準和靈活就業人員抽成比例等規則。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等。鼓勵發展公益慈善事業和社會捐贈,加強現代慈善組織制度建設。

49.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強化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羣體就業支持體系,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就業幫扶機制。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教育、培訓和就業聯動機制。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保障制度,健全優秀創業項目扶持機制。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完善崗位開發、技能培訓、等級評價、勞動保障等機制。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同步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完善促進機會公平制度機制,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健全勞務中介監管機制。

50.健全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深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試點,探索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優化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服務。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推動企業(職業)年金擴面提質,全面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按病種分值付費管理制度,開展門診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銜接,健全多層次、智能化醫保基金長效監管機制。深化綜合救助體制機制改革,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對象精準認定機制。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

51.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健全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建立根據住房需求科學安排土地供應、配置金融資源的機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羣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系統推進適應人民羣衆新期待的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引導企業提高住房建設標準、加強智能科技應用、優化物業服務、提高無障礙適老化水平。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滿足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推進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因城施策優化房地產政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建立適應新型建築發展的工程質量監管機制。

5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推進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健全公共衛生體系,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建設公共衛生區域中心,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佈局,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創新區域協同合作機制,完善緊密型醫聯體資源共享和激勵分配機制,健全醫學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制度。全鏈條優化診療服務流程,創新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模式,拓展醫院智慧應用場景。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推動衛生人才縣域一體化配置管理,建立用藥銜接、處方流轉、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制度。深化以公益性爲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醫療服務爲主導的收費機制,完善體現崗位職責和技術勞動價值的薪酬體系,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引導規範民營醫院發展。創新醫療衛生監管手段。健全支持創新藥、醫療器械發展機制和臨牀應用路徑,擴大“港澳藥械通”適用範圍。完善嶺南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機制,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

53.健全人口發展全生命週期支持和服務體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建設生育友好省。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健全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補貼制度,完善支持生育的住房保障政策,完善生育保健和兒童醫療服務體系。加強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健全示範性普惠托育網絡,支持用人單位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拓展社區嵌入式托育服務,規範家庭托育點發展。

完善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發展機制,優化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推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擴面提質,創新醫養深度結合模式,建立縣域統籌、城鄉協調、符合鄉情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建立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養老機構支持機制。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服務,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發展銀髮經濟,健全養老產業培育機制,加強標準規範體系建設,發展智慧健康、休閒康養等新業態。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建立養老護理職稱體系。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

十三、圍繞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54.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基礎體制機制。完善全域覆蓋、分類管理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優化要素配置、環境准入、一體化管理等政策。建立覆蓋全域全類型、統一銜接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規劃許可制度,深化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完善建設用地智能化審批和全週期跟蹤保障機制。構建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推動國土空間數字化治理。深化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監測機制,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託代理機制。建立健全美麗廣東建設實施體系和推進機制,推進美麗城市、美麗鄉村等建設。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和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考覈監督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

55.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完善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機制,深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體系,構建陸海統籌的一體化治水機制,健全城鄉污水治理長效管控機制,大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土壤和地下水全過程管控、協同治理,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美麗中國先行區,率先探索與國際接軌的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完善環評源頭預防管理體系,構建完善以排污許可製爲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環境監管體系。完善天空地海一體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構建精準高效的監管執法和應急響應體系。建立新污染物協同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體系。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

56.深化綠美廣東擴綠興綠護綠機制。持續優化林分、改善林相,精準提升森林質量。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培育壯大新型林業經營主體,發展林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全縣鎮村綠化工作機制,推動郊野公園、山地公園、溼地公園建設,強化古樹名木保護,加快打造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示範帶。建設森林城市、森林城鎮、森林鄉村,營造宜居宜業宜遊綠美空間。倡導“有好事、來種樹”,豐富全民義務植樹形式。

57.完善生態保護和修復機制。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機制,完善“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態安全格局。積極構建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建設嶺南國家公園、丹霞山國家公園,高標準建設華南國家植物園。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健全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推進用水權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全面推行水資源費改稅。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生態產品價值覈算,推進生態產品調查監測、評價和市場化開發,提供更加豐富的生態產品和服務。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58.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實施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健全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全域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完善發展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完善適應氣候變化工作體系。優化政府綠色採購政策,完善綠色稅制。加快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構建碳排放統計覈算體系、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推進碳排放交易,開展碳達峰試點和減污降碳協同創新。

十四、圍繞守牢國家安全“南大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體制機制

59.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保障體系和重要專項協調指揮體系,推進國家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構建聯動高效的國家安全防護體系,推進國家安全科技賦能。深化跨軍地改革,完善涉軍議事協調體制機制。健全國防建設軍地對接機制,健全國防動員體系。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加強新時代人民武裝工作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雙擁工作機制。深化智慧邊海防建設。

60.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體系,完善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下應急指揮機制。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建立隱患排查、風險識別、監測預警、及時處置的基層應急閉環管理機制。完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建設區域救援中心,打造空地一體的聯合救援體系。健全安全生產風險排查整治和責任倒查機制,完善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

61.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深化“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創新城鄉社區治理,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完善新時代志願服務體系。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深化“一網統管”建設,推進一體化城市運行和治理智能中樞建設,構建數字化治理新模式。強化12345熱線等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打造“民意速辦”模式。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製度。完善網格化服務管理。拓展外來人口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和方式。實施信訪工作法治化強基工程。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健全發揮村規民約、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等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依法嚴懲羣衆反映強烈的違法犯罪活動。

62.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完善海外利益和投資風險預警、防控、保護體制機制。健全貿易風險預警和防控機制,建立多部門協同的貿易救濟機制,深化貿易調整援助制度試點。落實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措施。健全維護海洋權益機制。

十五、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

63.加強黨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堅持黨中央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統一領導,嚴格落實關於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規定,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健全黨中央重大決策落實機制,完善政治要件閉環落實機制,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各級黨委(黨組)切實履行改革主體責任,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策劃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推進“小切口、大變化”改革。走深走實新時代黨的羣衆路線,建立人民建議徵集工作機制,把社會期盼、羣衆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吸收到改革設計中。健全加強調查研究、促進科學決策、提升落實效果工作機制。鼓勵基層改革創新,健全試點實驗區推進機制。提振改革精氣神,推動“三個區分開來”具體化案例化,健全改革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形成爲改革者負責、爲擔當者擔當的鮮明導向。

64.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以調動黨員幹部抓改革、促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爲着力點,完善黨的建設制度機制。堅持不懈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建立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幹長效機制。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大力選拔政治過硬、敢於擔當、銳意改革、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幹部,着力解決幹部亂作爲、不作爲、不敢爲、不善爲問題。完善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常態化工作機制。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常態化,加大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力度。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健全有效防範和糾治政績觀偏差工作機制。健全基本培訓機制,實施幹部現代化建設能力提升計劃,強化專業訓練和實踐鍛鍊,全面增強推動高質量發展、服務羣衆、防範化解風險本領。落實領導幹部任期制,健全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交接制度。深入實施基層黨組織建設強基工程,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開展新興領域黨建攻堅行動,探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羣體黨的建設有效途徑。全覆蓋、全方位、全週期嚴格教育管理黨員,完善流動黨員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健全黨員日常及應急動員發揮作用機制。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

65.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健全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機制。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持續精簡規範會議文件、創建示範、評比達標、節慶展會論壇等事項,嚴控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覈總量,提高調研質量,下大氣力解決過頻過繁問題。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健全爲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建立經常性和集中性相結合的紀律教育機制,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綜合發揮黨的紀律教育約束、保障激勵作用。

完善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機制,着力剷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完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機制。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腐敗,嚴肅查處政商勾連破壞政治生態和經濟發展環境問題,完善對重點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豐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對比較突出的行業性、系統性、地域性腐敗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加強誣告行爲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贓機制。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建設清廉廣東。

完善監督體系,健全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兩個責任清單”落實機制,層層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紀檢機關監督專責。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推進執紀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健全巡視巡察工作體制機制。優化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機構職能,推進向省管企業、省屬事業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試點,完善紀檢監察監督、巡視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調機制。深化基層監督體制機制改革。

66.健全改革抓落實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務必求真務實抓落實、敢作善爲抓落實,堅持上下協同、條塊結合,形成抓改革落實的強大合力。健全改革推進機制,完善改革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強化項目化、集成式推進改革工作機制,完善改革評估機制。完善改革督導調度制度,把重大改革落實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內容,推進專項督察、全面督察、綜合督察相結合,建立健全改革述職和改革績效考覈制度,以實績實效和人民羣衆滿意度檢驗改革。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堅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力量,以“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幹”的作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推動廣東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