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種小麥並收割,湖南2人獲刑

(原標題:在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種小麥並收割,湖南2人獲刑)

據新華社長沙1月28日電 近日,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侯某、肖某破壞自然保護地一案公開開庭進行審理。該院以破壞自然保護地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侯某、肖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10月,被告人侯某、肖某在明知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開墾種植的情況下,在該保護區內種植冬小麥322.5畝,至2023年5月小麥成熟收割時被查獲。華容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侯某、肖某認罪認罰,且達成民事公益訴訟調解協議,以分期賠償的方式支付生態修復費用14萬餘元。

庭審現場設置在案發地附近,周邊村民代表參與了庭審旁聽,華容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當場向村民發放了相關宣傳手冊,開展普法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