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調高校隊補助 出賽可搭自強號

物價上漲,雲林縣體育選手外出比賽開銷大增,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從善如流,今年調高補助額度。(雲林縣政府提供/周麗蘭雲林傳真)

物價漲得兇,家長、學校支應體育選手外出比賽吃不消,盼雲林縣政府媒合企業贊助。雲林縣教育處表示,家長、教練、校方的聲音都聽到了,今年起,補助調整爲每日宿雜費600元、膳食費200元,交通費從莒光號升級爲自強號車票,相較其他縣市,雲林縣在一般水準之上。

縣議員林深向縣府教育處陳情,雲林縣運動選手培育所需的社會資源不太充足,以麥寮高中爲例,校內有9種球隊,有些如棒球隊、排球隊有後援會可奧援,新成立的籃球隊則十分拮据,教練帶學生外出比賽,吃得極簡單,家長也無法再支應。

林深說,家長要付孩子學費、生活費已不易,希望縣府媒合企業贊助比賽資源不足的學校,讓家長放心孩子外出比賽也能吃得飽、睡得好。

教育處長邱孝文表示,近1年來有許多教練、學校反應外出比賽的交通費、食宿費開銷變高,在縣長張麗善支持下,今年已調高額度,宿雜費從每人每天500元提高至600元,原本未補助的膳食費,今年起增加補助每人每天200元,交通費補助從莒光號車票提高爲自強號車票。

教育處指出,補助對象是參加全國性運動競賽、辦理全國性單項運動競賽、配合縣府辦理推展體育活動等研習會的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體育會及所屬各單項委員會、國中小體育促進會、體育基金會。

教育處表示,雲林縣體育運動蓬勃發展,體育運動補助每年經費都被申請告罄,1年至少需500萬元,今年到9月已花費300萬元。

教育處說,雲林縣原本的補助水準是在全臺平均值,以彰化縣爲例,住宿費補助300元、膳食費150元、莒光號車票;嘉義縣視成績補助住宿費300元至700元,無補助膳食費。雲林縣相較之下算很不錯了,且申請次數不限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