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德宏:支持國企收購已建成未售商品住房,打通東北等地重點城市和緬甸外銷市場

據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政府網站7月9日消息,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德宏州優化調整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的通知。文件涉及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合理配置停車位指標、強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優化首套住房認定標準、推行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支持團購商品住房、構建地產發展新模式等七個方面的政策措施。

降首付,國企收購已建成未售商品住房

德宏州提出,強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實現房貸利率市場化。下調各期限品種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

優化首套住房認定標準。購房人在購房所在地城區範圍內名下無成套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若購房人在購房所在地城區範圍內有兩套或兩套以下成套住房的,且將兩套或兩套以下成套住房在“德房通”掛牌出售30日以上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貸款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首套住房的標準認定;有兩套成套住房但僅掛牌出售其中一套的,根據掛牌套數進行覈減,按覈減後名下住房套數認定。具體條件及程序由州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同時,持續推進融資協調機制落實見效,切實做到合規項目及時納入“白名單”,支持在建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依法合規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房地產企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和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鼓勵房企給“以舊換新”購房者優惠

推行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支持鼓勵房地產行業協會、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房地產經紀機構搭建平臺實施中介機構代售、舊房換購等多種形式的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更好滿足人民羣衆高品質住房消費需要。實施“以舊換新”期間,可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8號)和《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德宏州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德政辦發〔2023〕64號)所提出的相關購房補貼等措施。同時,鼓勵房地產企業對“以舊換新”的消費者給予相應的購房優惠和佣金抵扣房款等政策。

德宏州支持團購商品住房。各縣市人民政府要聯動推出相關優惠措施,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央企國企、金融機構、產業園區、大型民營企業,有關行業協會、商會以及境外個人和境外機構等開展團購。房地產開發企業自願提供團購專屬房源和專屬優惠,對滿足一次性團購3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網籤價格下浮不低於備案價格的85%。

打通國內重點城市和緬甸外銷市場

文件提出,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圍繞“一個來了就不想走的地方”目標定位,全力打造“旅居康養城市”名片,打通東北三省、西部、西北部等重點城市和緬甸外銷市場,2024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州外團購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積均在80平方米以下,並完成商品房網籤備案及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購房人,可享受已繳納契稅額80%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同時,指導房企做好住房產品研發,配套城市旅居康養地產交易展廳,打造旅居互聯網+服務體系,多渠道定期組織線上線下展示,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着力形成以輕工和紡織等產業多元發展,帶動人口及資源的聚集,吸納人才和勞動力,實現房地產去化和地區經濟發展。全力推動向“好房子”轉變,更好地滿足消費者對居住品質的需求,促進全州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