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打新冠疫苗建議更新!「非優先對象」但可與醫師評估風險接種
首批新冠疫苗抵臺,指揮中心會10大類實施對象的優先順序,從第一優先醫事人員開始循序推動接種工作。指揮中心公佈QA更新針對孕婦的疫苗接種建議,孕婦若爲感染新冠高職業暴露風險者或具慢性疾病而易導致重症者,可與醫師討論接種疫苗之效益與風險後,評估是否接種。現階段國內未將孕婦列入優先接種對象。
指揮中心公佈10類優先接種對象,順序依序爲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之必要人員、65歲以上長者、19至64歲具高風險疾病者或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50至64歲人員。在QA的部份,最初版本針對孕婦說明「因爲缺乏相關臨牀試驗資料,所以目前針對孕婦暫不建議接種。」
2日進一步更新內容,目前缺乏孕婦接種COVID-19疫苗之臨牀試驗及安全性資料,而臨牀觀察性研究顯示孕婦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能較一般人容易併發重症。孕婦若爲感染COVID-19之高職業暴露風險者或具慢性疾病而易導致重症者,可與醫師討論接種疫苗之效益與風險後,評估是否接種。現階段國內未將孕婦列入優先接種對象。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確實在QA文字進行修正,世界衛生組織有件易,如果孕婦與醫師討論感染風險利大於弊也可討論是否接種,但仍是現階段國內未將孕婦列入優先接種對象,結論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