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騎士三軍聯訓山區拚場大會師 警強勢取締...開罰扣車扣牌
▲恆春警方取締野越車違規行爲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恆春警分局接獲情資,12月8日於三軍聯訓基地附近山區辦理越野騎士大會師活動,警方預先編排勤務,於車城、牡丹及恆春地區部署警力,並與軍方協調聯繫,共同管制取締違規越野車,當(8)日共取締3件交通違規(拼裝車行駛1件、不依規定位置懸掛號牌2件),查扣越野車1部,號牌2面。
恆春警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拼裝車輛未經覈准領用牌證行駛,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車輛當場沒入;同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吊銷其牌照。
恆春分局呼籲民衆切勿違規,除行駛道路須有合格牌照外,也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交通秩序。
墾管處說,該處獲報後即會同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前往取締,惟越野車已經離去。而有關越野車行駛園區山林步道,本處一直以來都有執行取締。未來將在步道兩端加強告示及阻絕設施並與警方配合加強情搜,以提早因應類似的會師行動。
該處呼籲車友,國家公園禁止越野車任意行駛山林步道,一經查獲時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開罰3000元,請車友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