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砲「199歲」女網友判刑 男喊冤:不知她只有13歲
黃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BEE TALK結識自稱「199歲」的13歲少女,2人發生關係後黃男挨告;他辯稱不曉得對方年僅13歲,若知道肯定不敢「吃」,高雄地院審酌他沒有前科且賠償20萬元,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10個月、緩刑4年。
判決指出,黃男(24歲)2014年10月間透過通訊軟體認識當時念國一的陳姓少女和她的同學(即被害人),同年11月,結束一段戀情的他約被害少女見面,對方要求陳女也要同行。
黃男載2人到住處後,3人在房間聊天,陳姓少女體力不支先睡着,黃男與被害少女在另一房間發生關係。不久學校老師發現少女交往異常並通知家長,少女母親報警追查,案情因而曝光。
不過,黃男辯稱不知道少女只有13歲,如果知道,肯定不敢和對方發生性行爲;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考量黃男無前科,且賠償20萬元與對方達成和解,因此給予緩刑4年,但黃男必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